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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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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董事长夏宁先生出差未返,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推选,由董事/总经理倪植森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夏宁因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4、6、7、8、10均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166,755,932股、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33,510,646股、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7,653,725股,上述三位股东均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因此均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大联 姜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1-044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更新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监管关注

2017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关于对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黄晓婷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7〕0004号),就公司未及时披露项目延期信息,且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对项目盈利能力下降、后续OLED技术研发存在的风险揭示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黄晓婷予以监管关注,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针对上述监管关注决定,公司及时根据要求进行了规范,严格、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因上述监管关注决定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2、问询函

(1)2017年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关于对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0150 号),要求公司针对2017 年 2 月发布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针对前述问询事项,公司按要求及时提交了书面回复,并于2017年2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2)2017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57 号),要求公司针对2017年3月 30日提交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于2017年4月6日之前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针对前述问询事项,公司按要求及时提交了书面回复,并于2017年4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