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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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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8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承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陈溪俊、许长松、沈田丰、金雪军、熊建益董事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龚尚钟监事因公请假;

3、董事会秘书张晖出席;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案名称:附加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9项议案及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涉及特别决议通过议案,上述议案及子议案获得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张璇、王赛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