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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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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3次分红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477,063,183.96元,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02,850,000.00元。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一科技”)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7,063,183.96元,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02,850,000.00元,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巨一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含),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24,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51,514,150.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509,84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3-77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 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华翔股份使用不超过1.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8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1-04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07,569,72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1月31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发行2,839,641,43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2名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注:2019年6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867,059,398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股2,839,641,43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股373,411,878股。

2019年6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地产集团、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分别为 3,407,569,721 股、412,246,713股和35,847,54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096,135,252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相关承诺函,地产集团关于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如下:

地产集团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同时,地产集团承诺,地产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地产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5.23元/股,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5.23元/股的,地产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条件已触发,地产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自动延长 6个月。

如前述关于地产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地产集团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地产集团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地产集团未有违反前述承诺之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07,569,72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华企业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

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800

基金扩位简称:中银中证800ETF

基金代码:5156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11月15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1年12月1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7家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7家销售机构协商一致,现决定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7家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购(部分机构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具体销售机构及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适用优惠费率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1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认购、申购(部分机构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认购、申购(部分机构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上述销售机构公示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已在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上述机构销售并处于正常(认)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于封闭期的基金。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上述机构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5.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销售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

网址:www.antfortune.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820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1年11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