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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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65,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为2,3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45,000万元,在不超过人民币2,9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江西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等代理进口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前述下属公司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40,000万元;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向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纸张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惠贡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基纸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红塔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40101060121102923000000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向玉溪红塔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锡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2182100093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向江苏银行锡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中分额保(2021)第027号),公司为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恩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共享票据池业务专用)》(合同编号:121XY2021025625),上海恩捷为其自身及其子公司珠海恩捷、无锡恩捷、江西通瑞向招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共享票据池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0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28%;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26,97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1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江苏银行锡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4、上海恩捷与招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共享票据池业务专用)》;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6、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8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捷”)由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等代理采购进口生产设备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前述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为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恩捷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61C9JG0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陆冬华

5、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8日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22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重庆恩捷尚在建设中,暂无经营。

(二)江苏恩捷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ERK89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跃武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2日

7、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江苏恩捷尚在建设中,暂无经营。

(三)江苏睿捷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ERM069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吴量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2日

7、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江苏睿捷尚在建设中,暂无经营。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代理商共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由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等代理进口生产设备的需求,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担保,为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38,0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13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6.49%;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26,973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6.1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股权结构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江苏恩捷和江苏睿捷由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等代理采购进口生产设备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恩捷股份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恩捷股份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12月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一2021年12月1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等代理采购进口生产设备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