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11月13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业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超细旦纤维丝、高强纤维丝、各种化纤丝、化纤材料及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须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对《章程》中相应的条款做修订。(本次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为有效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振通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250万元(含税),合同工期预计540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17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业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超细旦纤维丝、高强纤维丝、各种化纤丝、化纤材料及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须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17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各方计划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签订,在各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振通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通水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250万元(含税),合同工期预计540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广东振通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中段县林业局宿舍楼南栋二楼
法定代表人:林衡青
注册资本:12,5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拆除服务,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清洁保养服务,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振通水电为本次交易的承包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与振通水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52,000,000.00元,相关信息此前已披露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与振通水电签订合同的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34,500,000.00元。
(三)履约能力
振通水电成立于1993年8月,现有从业人员600多名,包含:高级工程师18人,中级工程师76人,助理工程师和技术人员81人,以及各类持证上岗人员和项目经理。2011年4月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晋升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2003-2019连续17年被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全称):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广东振通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
工程地点:揭阳市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龙山路南侧、车田大道西侧(揭阳揭东经济开发区)
工程内容:承包内容为立体仓库、加弹车间、纺丝车间、空压站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内容。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三)交易价格
1、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 182,500,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后,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按实际税率重新确定。
(四)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3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其余款项按工程各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完成施工后需10天内支付完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定案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
(五)签订时间及生效时间
1、本合同于2021年11月16日签订。
2、本合同在公司签订。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
(六)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5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八)合同文件构成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九)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建设工程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将加快“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产量、强化技术创新实力、优化内部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风险提示
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振通水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于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工业片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12月1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17:00止
3、登记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煜
(2)联系电话:0663-3904196
(3)传真:0663-3278050
(4)邮箱:zqb@gdmtxw.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月 17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6
投票简称:蒙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召开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人民币17,379,446.60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判断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之孙公司上海中船勘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院岩土公司”、“被告”)收到韩城市人民法院开庭传票。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勘院岩土公司签订的《韩城﹒绿地中心基坑支护工程合同》等5份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12月8日开庭,案号为(2021)陕0581民初3178号。
本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7,379,446.6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年利率5.775%计付资金占用费至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案件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2018年5月-2019年3月原告先后与被告签订了《韩城﹒绿地中心基坑支护工程合同》等5份合同,约定韩城﹒绿地中心基坑支护工程、DK-1基坑支护工程、DK-1桩基工程、中心地基处理、桩基工程、DK-2桩基工程由原告承建,并约定了工程内容、工程价款等。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合同总价款(含变更签证)为56,692,555.60元,但被告仅支付39,313,109.00元,尚欠原告17,379,446.60元工程款未付。虽经原告催要仍拒绝付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有关诉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137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7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3)、《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8)、《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0)、《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3)、《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5)。
截至目前,公司对有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监管工作函》并披露。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康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邵明海、独立董事杨祖一因工作和疫情防控原因,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健、姜兆新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75)。
(二)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8)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监事,会议由木拉提·柯赛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公司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关联监事木拉提·柯赛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75)。
(二)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对关联方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会议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6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健、姜兆新先生,关联监事木拉提·柯赛江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因公司2021年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累计达10,070万元,满足关联交易金额累计12个月内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新增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合理、公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田勇
注册资本:89,563.76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
■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液氨、氨水、硝酸、三聚氰胺、硝酸铵、化肥[硝基复合肥、复合(复混)肥、尿素硝酸铵溶液(UAN)、多态氮肥、复合氮肥、水溶性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尿素、农业用硝酸铵钙、有机肥料、微生物菌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氯化钾、硫酸铵、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植物酵素、掺混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三聚氰胺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地膜,种子、农药、滴灌带、农资机械,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废旧材料处理,房屋、土地、吊车、叉车的租赁业务,机械加工(车、刨、铣、钻);装置保运维修技术服务;现代服务;土壤改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劳务外包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许可证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245,351.21万元,净资产174,166.99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30,302.78万元,净利润10,426.59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其近几年收入、利润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罗建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1029号中海天悦国际大厦1307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
■
经营范围: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爆破技术推广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江阳爆破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584.79万元,净资产2,670.36万元,2020年营业务收入11,340.53万元,净利润1,449.79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阳爆破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1.363%的股份。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江阳爆破公司收入、利润稳定,前期交易均能正常履行付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玉象胡杨、江阳爆破系正常的销售业务和提供运输、押运等劳务服务;采购业务系正常的采购和接受租赁等服务。本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名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马璇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马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马璇女士个人简历
马璇,女,1984年10月出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董秘资格证。
2007年7月-2008年10月,任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财务资产部结算员;
2008年10月-2015年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合同管理员、审计员;
2015年7月-2017年10月,任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经理;
2017年10月-2018年6月,自由职业;
2018年6月-2018年12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机构业务总监;
2018年12月-2021年4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2021年4月至今,任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风控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日
至2021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康健、姜兆新、木拉提·柯赛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10:00一13:00、15:00一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楼证券投资部。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26
电 话:0991-8801837
传 真:0991-8801837
联 系 人:邵 炜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孙笃先生和隋建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孙笃先生和隋建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孙笃,男,1976年6月出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1998年6月-2004年2月,任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设备安装公司助理工程师;
2004年2月-2005年9月,任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设备安装公司经营科副科长;
2005年9月-2007年11月,任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设备安装公司经营科职工;
2007年11月-2013年11月,任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设备安装公司管理科工程预算岗位主管;
2013年11月-2019年2月,自由职业;
2019年2月-2021年4月,任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创新研究院院长(期间:2019年9月兼任三聚氰胺销售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任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8月任北京力鼎汇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兼任雪峰创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5月至今,任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创新研究院院长,北京力鼎汇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雪峰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隋建梅,女,1979年7月出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
2011年5月-2012年4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规划管理员;
2012年4月-2015年7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运营管理员;
2015年7月-2016年1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主管;
2016年1月-2018年4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
2018年4月-2019年11月,任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2019年11月至今,任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期间:2020年12月起兼任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月起兼任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2月起兼任新疆雪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