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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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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良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姚良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长姚良松先生、独立董事秦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耀兴先生、财务负责人王欢女士、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锦屏先生、龙建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0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3.01至3.20 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锦屏、龙建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欧派家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元江路3883号上海航天创新创业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由董事长荆怀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康巴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朱嘉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1-078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曹立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8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该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曹立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的。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7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05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大药房”)、泰州市隆泰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隆泰源”)、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佳惠”)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已全部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华康大药房100%股权、江苏百佳惠100%股权、泰州隆泰源100%股权。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实施交易价款支付等后续事项并遵守协议约定的相关承诺,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953.31万元购买华康大药房35%股权、江苏百佳惠49%股权、泰州隆泰源49%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康大药房100%股权、江苏百佳惠100%股权、泰州隆泰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和文件。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已向本次交易对方华康大药房少数股东胡建中支付首笔价款1,000万元、第二笔价款1,160万元,向泰州隆泰源少数股东海南奇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首笔价款2,488万元,第二笔价款2,488万元,向江苏百佳惠少数股东崔旭芳支付首笔价款1,650万元,共计8,786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协议约定后续支付。

(二)资产过户情况

华康大药房、泰州隆泰源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华康大药房100%股权、泰州隆泰源100%股权,详见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老百姓重大资产重组之部分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2021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通知,江苏百佳惠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6778068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昆山市玉山镇汉浦路86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刘道鑫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0年12月15日至******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按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医疗器械零售(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食品销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一类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洗化用品、家用电器、鞋帽、百货、母婴用品、仪器仪表、日用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玩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资产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三、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海南奇泰、胡建中、崔旭芳及徐郁平分别签署《关于泰州市隆泰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关于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关于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2021年8月9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海南奇泰、胡建中、崔旭芳及徐育平分别签署上述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协议生效条件已全部实现,相关协议已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四、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各方均做出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2021年7月17日及2021年8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予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一)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相应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过渡期损益以及补偿条款的约定;

(二)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相应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义务;

(三)本次交易相关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四)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均已过户至老百姓名下,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项,在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宜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涉及的华康大药房35%股权、泰州隆泰源49%股权、江苏百佳惠49%股权已过户完毕;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实施相关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与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风险提示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后续各方仍需履行协议约定的相关承诺和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报告书是本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上市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为老百姓拟向胡建中、崔旭芳及徐郁平、海南奇泰以支付现金20,953.31万元购买胡建中持有的华康大药房35%股权,购买崔旭芳及徐郁平持有的江苏百佳惠49%股权,购买海南奇泰持有的泰州隆泰源49%股权。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胡建中、崔旭芳及徐郁平、海南奇泰。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华康大药房35%股权、江苏百佳惠49%股权、泰州隆泰源49%股权。

(三)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各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华康大药房100%股权、泰州隆泰源100%股权、江苏百佳惠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情况

1、海南奇泰已于2021年6月6日作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将海南奇泰持有的泰州隆泰源49%股权转让给老百姓,并已盖章签署了《关于泰州市隆泰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交易对方自然人胡建中、崔旭芳、徐郁平无需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三人已相应签署了《关于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关于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3、老百姓已履行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2021年7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1年7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1年8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1年8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1年8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1年9月17日,泰州隆泰源49%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泰州隆泰源取得了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7542663XY)。

2021年9月24日,华康大药房35%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华康大药房取得了扬中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733750706M)。

2021年11月15日,江苏百佳惠49%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江苏百佳惠取得了昆山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67780685B)。

各标的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一)泰州市隆泰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二)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三)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三、本次交易价款支付及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向本次交易对方华康大药房少数股东胡建中支付首笔价款1,000万元、第二笔价款1,160万元,向泰州隆泰源少数股东海南奇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首笔价款2,488万元、第二笔价款2,488万元,向江苏百佳惠少数股东崔旭芳支付首笔价款1,650万元,共计8,786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二)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资产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未涉及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事宜。

2021年6月23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聘任苏世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8月18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聘任江宇飞先生、李培先生、王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除此之外,本次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2021年7月16日,老百姓与交易对方海南奇泰、胡建中、崔旭芳及徐郁平分别签署《关于泰州市隆泰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关于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关于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2021年8月9日,老百姓与交易对方海南奇泰、胡建中、崔旭芳及徐郁平分别签署上述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生效条件已全部实现,相关协议已经生效。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各方均做出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2021年7月17日及2021年8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予以披露。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1、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相应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过渡期损益以及补偿条款的约定。

2、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相应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义务。

3、本次交易相关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4、老百姓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均已过户至老百姓名下,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项,在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宜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涉及的华康大药房35%股权、泰州隆泰源49%股权、江苏百佳惠49%股权已过户完毕;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实施相关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与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二)》;

(四)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1、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