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7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金额6,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3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4)产品预期收益率:1.50%-3.48%
5)认购/申购确认日:2021年11月8日
6)投资到期日:2022年2月8日
7)产品收益说明: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4800%(年率)。挂钩指标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取自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欧元兑美元汇率)的报价。如果该报价因故无法取得,由银行遵照公正、审慎和尽责的原则进行确定。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观察水平:基准值(-0.0060)。基准日为2021年11月8日。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1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5:00至2022年1月27日北京时间14:00。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CT365。
2、购买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认购金额:3,500.00万元
4)产品预期收益率:1.05%-3.00%
5)认购/申购确认日:2021年11月16日
6)投资到期日:2021年12月23日
7)产品收益说明: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 /365(如到期日根据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则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也按照同一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3、购买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认购金额:1,000万元
4)产品预期收益率:1.05%-3.00%
5)认购/申购确认日:2021年11月16日
6)投资到期日:2021年12月23日
7)产品收益说明: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 /365(如到期日根据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则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也按照同一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1:中国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受托方2:工商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9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120,591,056.89元,此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3.90%,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4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已将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春光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兴业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44天,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由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审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系保本型,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为41,748.56万元,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19.16%。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6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问询,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关于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再次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1-067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书面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及上述两大股东均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如下:
1、本次交易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的推进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且受到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度较原计划严重滞后。公司能否及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在再次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即2021年12月12日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草案的董事会以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如不能在本次延期期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规则终止本次重组。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
公开比选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5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
公开比选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公开比选框架合同(兆能)》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7),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公开比选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公开比选框架合同(兆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明
注册资本:559484万元人民币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
经营范围:在公司所在省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含移动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无线接入专业(含26GHz无线接入业务,3.5GHz无线接入业务,其中3.5GHz无线接入业务覆盖范围不含广州)(上述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代收水电煤燃气费;票务代理;销售: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穿戴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等;提供专业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提供会务服务;场地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柜台租赁;餐饮服务:制售中餐、西餐等配套服务;旅店业服务:提供住宿等配套服务和其他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合同上限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9,226,755.00元(大写:肆仟玖佰贰拾贰万陆仟柒佰伍拾伍元整),增值税税率为13%。
2、产品概述:本框架合同的产品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智能家庭网关是连接家庭网络和外部网络的智能化网关单元,可通过各种网络侧接口与接入节点/接入网相连,并通过用户侧接口或机顶盒等适配设备与用户终端设备相连,同时可通过安装APP插件等方式与上层平台交互提供增值功能。
3、本合同以甲、乙双方最后签字盖章之日期为生效日。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深圳兆能中标以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无WIFI无语音版)公开比选框架合同(兆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4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1-9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6,021,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900%。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5,88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9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1,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1,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1,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9%;
反对74,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443%;
反对74,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5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016,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
反对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33%;
反对5,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6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972,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
反对49,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053%;
反对4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9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 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情况表
■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本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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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 5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业务说明书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