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93
债券代码:113607 债券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1-078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唐尧、李华容、梁萍,合计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为奥博公司在银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借款年利率参照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且不超出5%,借款期限通常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在限额范围内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1-079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为监事张力,合计1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的议案》
本次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1-080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及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1年10月参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买,成功取得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博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目前正在办理产权交割手续。竞买条件中,购买方须负责协调相关金融机构解除转让方轻纺集团的担保责任,且须归还轻纺集团及关联方借款,方能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为推进交割手续的办理,满足奥博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奥博公司在银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借款年利率参照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且不超出5%,借款期限通常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在限额范围内执行。
奥博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及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4-25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工业园区机械园6号
法定代表人:聂华刚
注册资本:20,5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铝、铝合金、镁合金板带材料;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系列铝、铝合金、镁合金板、带材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销售:铝塑复合压力管、铝制品、镁制品;金属材料批发、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已在重庆产权联合交易所成功竞买奥博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目前正在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奥博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奥博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奥博公司与提供授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财务资助根据实际借款额度由公司与奥博公司签署借款合同。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在重庆产权联合交易所成功竞买奥博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目前正在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奥博公司即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奥博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一方面可以推进交割手续的办理,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奥博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保障奥博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公司为奥博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奥博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奥博公司即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可以推进交割手续的办理,也可以满足奥博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保障奥博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奥博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是合理的。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顺博合金本次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顺博合金本次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2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7,7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其他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0,249,36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2.753%;公司董事陈革先生、监事汪和平女士、副总裁程鹏先生等7名董监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9,268,4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2.32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和章小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716%。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董监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革先生、汪和平女士、程鹏先生等7名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823,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384%。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大股东朱善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2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3%;高级管理人员朱达海先生通过大宗方式减持1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
1、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王素勤女士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
2、朱善玉先生、朱善银先生、章小建先生、陈革先生、程鹏先生、程五良先生、李建勇先生、汪和平女士、刘习兵先生、朱达海先生承诺如下: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4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丁福如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Jürgen V?hringer先生、董事Thomas V?hringer先生、董事曹效军先生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俞志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经累积投票,选举范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苗晨、林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4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凌宇静女士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范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范斌先生,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年2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康桥半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金大元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范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102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西安重装建设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曲江支行办理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省水务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办理20000万元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均超过有效表决票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闫思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1-044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1日发出召开九届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任小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军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国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王永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聘任李军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张国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王永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聘任李军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甘晨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小坤;成员:李军颜、张小红、乔军、陈定;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乔军;成员:任小坤、张文升、张县利、陈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范增裕;成员:李鹏、乔军、张县利、陈定;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县利;成员:任小坤、张文升、范增裕、乔军;
5、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小坤;成员:李军颜、张国毅、范增裕、张县利;
6、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定;成员:展洁、范增裕、乔军、张县利。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王永范先生、甘晨霞女士简历(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详见2021年10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王永范先生,汉族,生于1967年,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长风化工厂技术员、生产部部长;重庆仙峰锶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厂长;重庆新申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元和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重庆千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瑞矿业副总经理。
甘晨霞女士,汉族,生于1978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金瑞矿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1日发出召开九届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杨海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杨海凤女士简历详见2021年10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85,399,871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核准时间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2、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3、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合计308,250,922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其余13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485,399,871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次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85,399,871股;
本次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
本次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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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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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