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一06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一06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涉及人员1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相同,分别为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职国际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1-06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日
至2021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