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10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90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发出,于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银企合作,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变更方案,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将其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开立的一般账户、于2021年3月24日在中国工商银行林芝分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阿里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5A景区前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拟于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该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公司于2018年3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保留。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具体办理开户事宜,并在开户完成后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91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11月12日发出,于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玉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银企合作,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变更方案,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将其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开立的一般账户、于2021年3月24日在中国工商银行林芝分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阿里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5A景区前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拟于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该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公司于2018年3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保留。
经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开户事宜,并负责在开户完成后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54.55%,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36,3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71%,占公司总股本的42.93%。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67.72%,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44,6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12%。
●郑州瑞茂通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为郑州瑞茂通与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郑州瑞茂通与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郑州瑞茂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
本次解质押股份全部用于后续质押,为郑州瑞茂通与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授信提供增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郑州瑞茂通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郑州瑞茂通股份质押业务全部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郑州瑞茂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1-045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吴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李明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顺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一《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是特别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远宏 刘作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函告,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方签署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力恒投资发行不超过158,441,886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力恒投资同意以不超过现金497,507,522.04元人民币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不超过158,441,88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最终发行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
近日,鉴于公司与力恒投资已于2021年8月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进一步稳固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2021年1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与力恒投资签署了《合作协议》,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一: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二:李坚之
(甲方一及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由九名董事组成,乙方有权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甲方应配合乙方促使该等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经上市公司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甲方应配合乙方促使乙方提名的董事依法经上市公司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担任该职务。
3.本次发行完成后至乙方在满足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将乙方实际控制人陈建龙控制的同业业务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之日,甲方有权提名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乙方应配合甲方促使该等被提名候选人经上市公司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4.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将继续由三名监事组成,乙方有权提名二名股东代表监事,甲方应配合乙方促使该等被提名监事候选人依法经上市公司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5.各方一致认为,应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性,自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两年内,乙方原则上不对上市公司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除合作协议主要内容第6条约定以外的其他重大调整。
6.为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并根据上市公司的需要推荐内控、合规、质量、生产等中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甲方应配合乙方促使乙方推荐人员依法经上市公司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担任相关职务。
7.为确保乙方在合作协议主要内容第2、3、4、5、6条项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成员改组的顺利进行,甲方同意促使上市公司在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要求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甲方及甲方提名的董事、监事将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该等改组相关的议案时投赞成票。如因乙方提名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出现问题致使上市公司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李坚之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及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及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奇逊先生和王绪昭先生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5日及1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后,股价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油工程A座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杨敬红先生、康卓玮女士、独立董事邱晓华先生、辛伟先生、郑忠良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监事车永刚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连举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邱健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吉奎、张尹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吉奎律师和张尹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一、本次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70,000,000.00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95,616.44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的《旗滨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0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开户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B884421914。截至本公告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认购协议的签署、员工认购资金的缴款等相关工作。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设定参与人员不超过629人,持股计划规模2,768.2220万股,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235,022,047.80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3,502.20478万元;经参与对象缴款后核对,实际出资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共计606人,员工个人实缴认购款项总额共计人民币231,099,073.5元,拟持股计划规模27,220,150股(认购率为98.3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
目前,公司正抓紧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验资及所认购股份(公司对应已回购的库存股)的非交易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补充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食品 公告编号:2021-100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补充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1号);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60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满足一系列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募投项目经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手续(如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等。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相应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
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
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鹏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认缴出资,鹏鼎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并签署《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SW452
备案日期:2021年11月5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与英德尔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道恩英德尔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该公司已在俄罗斯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最终核准的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道恩英德尔有限责任公司(中文)
ОБЩЕСТВО С ОГРАНИЧЕННОЙ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Ю "ДАВН"(俄文)
2、注册证号码:1211600080086
3、注册地址:鞑靼斯坦共和国,卡马河畔切尔内市
4、注册时间:2021年11月15日
5、注册资本:300000000卢布
6、经营范围:1)初级塑料材料生产活动;2)货物包装;3)租赁及管理自己的不动产;4)初级塑料材料的经营贸易;5)其他中间产品贸易;6)其他塑料材料产品的生产;7)塑料包装产品的生产制造。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4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中标价为142,368,086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工期:19个月
4、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7.21%。若公司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主要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