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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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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安旭生物 股票代码:688075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特别提示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下文“报告期”是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4,727.09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406.24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2.9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水平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截止2021年11月3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7.59倍。本次发行价格78.28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对应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1)5.58(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5(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44(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40(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市盈率虽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7.59倍,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冠疫情相关风险

1、新冠疫情所致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在世界范围内全面爆发,公司研发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免疫层析法)于2020年3月起面向境外市场销售,至2020年末累计销售收入已达98,613.54万元,带动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19,976.60万元,净利润64,899.2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71.86%、1091.96%;2021年1-6月累计销售收入36,278.99万元,带动公司2021年1-6月营业收入达到49,402.14万元,净利润20,211.9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60.59%、17.68%。

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快速有效控制,则公司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销量可能快速回落,加之近期市场上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产品不断推出,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利润空间亦可能大幅下降,且全球经济政治形势不断变化,国内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出口易受国际关系变化影响,而截至目前公司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仅能在境外销售,外销业务稳定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因此,本次新冠疫情带来的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公司2020年及2021年1-6月业绩爆发式增长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2、新冠疫情下其它产品收入增幅放缓甚至下降的风险

剔除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0年及2021年1-6月收入、毛利及毛利率系剔除新冠产品后数据

如上表所示,剔除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后,公司2020年收入、毛利增长有所放缓;2021年1-6月收入保持增长,毛利及毛利率有一定幅度下降。

当前,在新冠疫情不时反复的影响下,全球市场对新冠检测产品的需求仍较大,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高,公司出于商业理性选择,将较多的公司资源集中于新冠检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其他产品的投入力度有所下降,致使剔除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后,2020年销售收入、毛利较2019年同期增幅较小。

剔除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后,2021年1-6月公司收入同比增长,毛利及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21年1-6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按人民币折算的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同比大幅下降,引起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2020年上半年公司受产能限制,主要生产销售新冠检测试剂,除新冠检测试剂外的其他产品优先选择毛利率较高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产品结构有一定差异,从而导致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相对较高,2021年上半年则有所下降。

倘若新冠疫情在短期内快速消失,而公司的产品经营重心未能及时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在新冠检测产品收入下降外,其他产品收入规模亦可能增速进一步放缓甚至整体下滑,从而进一步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新冠产品的应用有一定局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以抗原检测为主、抗体检测为辅。其中,抗体检测试剂已取得美国、加拿大及欧盟等认证;抗原检测试剂已取得加拿大及欧盟认证。但公司新冠检测试剂尚未覆盖核酸检测,且抗体检测、抗原检测试剂均尚未获得国内产品注册证,仅能面向国际市场销售,无法在国内市场销售,因此,公司新冠相关检测试剂应用在功能和销售国别上存在一定局限性。

新冠检测方法主要分为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各自均存在自身局限性,但由于核酸检测窗口期覆盖感染至痊愈全程,目前国内检测新冠病毒感染者以核酸检测为主、其他手段为辅。抗体检测、抗原检测目前并非国内主流检测手段,也无法替代核酸检测,在诊断中通常与其他手段协同使用起互补与辅助的作用。倘若未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超预期发展,现有缺限得到大幅改进,将可能对公司新冠抗原检测和抗体检测产品产生替代,从而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大幅下滑。

4、进口国政策影响

2020年,公司来自美国的新冠产品销售收入为12,397.38万元,毛利为11,206.65万元,而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美国FDA的EUA授权属于临时性认证,一旦美国认证要求发生变化或者FDA要求正式注册,则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将面临无法在美国市场销售的风险。以公司2020年新冠检测试剂产品销售数据为依据,测算该情形对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5、新冠检测试剂生物原料外购风险

2020年6月,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冠抗原尚未投入生产,2020年8月初,公司开始将自主研发抗原与外购抗原混合使用,新冠抗体检测试剂所需抗原逐步实现部分自供,但占比较低。截至目前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生产所需抗原抗体仍主要依赖外购。因此,若未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抗原抗体供应市场出现短缺或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6、疫苗接种对新冠检测试剂的影响

随着欧洲及美国等各国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进,疫苗接种人群持续增长,未来可能将建立相应的免疫屏障,新冠疫情的发展或将得到有效控制,新冠检测试剂产品需求的持续性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境外销售比例远超90%,境外现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医疗器械安全法案》和欧盟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IVDD,98/79/EC)。

2017年5月,欧盟正式发布新版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EU2017/746),转换期为5年,新法规IVDR将于2022年5月26日起强制实行。公司销售产品以ODM模式为主,客户作为欧盟法规下的“制造商”进行销售。欧盟新法规IVDR对制造商申请CE认证须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更为严格。若发行人不能凭借自身具备的产品设计、生产能力为ODM客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则部分无产品生产设计能力的客户无法成为新法规下的合格制造商,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内销比例较低,国内对体外诊断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药监局,除此之外还需满足卫健委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制度主要有分类管理制度、生产许可制度、产品生产注册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等,同时对医疗器械的使用也制定了相关规定,主要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满足国内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或者公司无法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医改带来的市场规则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使得公司无法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0.59%、51.24%、75.91%及59.37%。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新冠检测试剂销量较大,且该产品毛利率较高,导致当期毛利率上涨幅度较大;2021年1-6月,随着新冠检测试剂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新冠检测试剂毛利率下降,综合毛利率随之下降。新冠疫情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随着相关检测产品不断推出,市场竞争将有所加剧,新冠产品利润空间未来仍可能大幅下降。此外,发行人在北美洲、亚洲、非洲等市场竞争激烈的区域均采取价格跟随策略,毛利率相对较低;在欧洲市场发行人虽尚未采取价格跟随策略,毛利率相对较高,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不排除发行人被动采取价格跟随策略,导致毛利率快速下降的可能。同时,由于不同类别产品之间、同类产品在不同地区之间的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销售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的变化亦将导致毛利率随之变动。因此,发行人毛利率未来存在波动风险。

(四)海外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外销为主,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411.75万元、19,529.70万元、118,526.42万元及46,833.98万元,占比分别为94.13%、93.09%、98.79%及94.80%。外销业务中,公司采取以ODM模式为主、OBM为辅的销售模式。ODM模式下销售收入分别为13,078.83万元、16,356.49万元、89,064.19万元及38,893.05万元,占比分别为79.88%、77.96%、74.23%及78.73%。如果未来公司在技术的提升与创新、质量保证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满足ODM客户的需求,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此外,由于海外市场存在政治、经济、贸易、汇率变化等不确定因素,若公司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这些国家、地区与我国政治、外交、经济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均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中来自美国的比重较大,占比分别为28.41%、24.15%、16.27%及10.00%。自2018年3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美国政府宣布从2018年9月24日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并在2019年5月10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上调到25%;2019年12月,美国将对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从25%加至30%的计划取消,保持25%的关税;对3,000亿美元List 4A清单商品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由原15%降至7.5%;同时取消对部分中国进口商品加税计划。虽然目前公司的产品尚不在加征关税清单之列,美国已实施的关税措施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若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将影响公司的原料采购、产品销售和业务拓展,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以2020年出口美国销售金额19,514.83万元为基础测算,在不同税率及不同承担比例下,加征关税可能对公司业绩影响的分析如下:

如上表所示,在最严苛的情况下,中美贸易摩擦会减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878.7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07%,若公司无法将加征关税的影响传导至供应商,将减少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4,878.71万元,占2020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41%。

(六)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新建、技改、研发和营销四个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计29,168.24万元。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增加幅度较大,固定资产年均新增折旧约1,766.77万元,占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76,144.17万元的2.32%。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不及预期,则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七)重要客户、供应商系同一控制下企业的经营风险

Assure Labs、Azure Biotech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其原料采购业务、试剂销售业务分别承续自公司2009年开始合作的美国企业POLYMED。报告期内,公司向Assure Labs采购金额分别为1,361.21万元、1,314.70万元、2,210.20万元和1,626.17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20.27%、16.16%、6.34%和8.49%,Assure Labs位列公司2018年第一大供应商、2019年第一大供应商、2020年第三大供应商、2021年1-6月第三大供应商;向Azure Biotech销售金额分别为2,203.88万元、3,363.20万元、17,394.11万元和3,200.85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13.46%、16.03%、14.50%和6.48%,Azure Biotech位列公司2018年第二大客户、2019年第一大客户、2020年第二大客户、2021年1-6月第二大客户。

在代理采购业务中,Assure Labs不从事生产,仅为发行人提供代理服务。在检测试剂销售业务中,Azure Biotech自行开发客户并向发行人下单采购,模式主要系ODM模式下的买断式销售,与其他ODM客户一致。

上述业务模式及商业安排系延续2009年公司与POLYMED的业务合作模式,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原料代理采购业务系由Assure Labs独家开展,鉴于其与Azure Biotech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如公司与Azure Biotech的销售业务出现纠纷或争议,则有可能影响公司与Assure Labs代理采购业务的开展。此外,如Assure Labs决定终止该业务且未给予公司充分的更换和应对时间,则公司生物原料供应亦可能在短期内运转不畅,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3138号文,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4号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1,333,400股。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安旭生物”,证券代码“688075”;其中1,406.244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8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三)股票简称:安旭生物

(四)股票扩位简称:安旭生物

(五)股票代码:688075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1,333,4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5,333,4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062,440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7,270,960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13,336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股东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民生投资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176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57,624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发行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款的第一套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48.01亿元,发行人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261.58万元和64,518.1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套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艾旭控股持有发行人35.83%的股份,是发行人控股股东。艾旭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艾旭控股总资产为110,513.79万元,净资产为81,586.94万元;2020年度,艾旭控股净利润为64,896.0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杭州正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艾旭控股总资产为128,634.86万元,净资产为101,860.18万元;2021年1-6月,艾旭控股净利润为20,203.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艾旭控股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凌世生和姜学英夫妇,凌世生直接持有公司33.50%股份,姜学英直接持有公司2.67%股份;两人通过艾旭控股持有公司35.83%股份,通过创圣投资持有公司7.52%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9.52%的股份。

凌世生先生: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遗传学专业,理学硕士,工程师。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杭州大学生物科学院研究员;1997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07年8月至2009年5月,任美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09年5月至2019年8月,任安旭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身份证号码33052319720125****。

姜学英女士: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任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院长秘书;200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2014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安旭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身份证号码33062319731106****。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股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简介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简介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有5人,基本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创圣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创圣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圣投资总资产为806.03万元,净资产为800.53万元;2020年度,创圣投资净利润为-3.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创圣投资总资产为804.61万元,净资产为798.71万元;2021年1-6月,创圣投资净利润为-1.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创圣投资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创圣投资各合伙人均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担任较为重要职位的员工,出资方式为货币。创圣投资及创圣投资各合伙人已履行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创圣投资投资资金均直接来源于各合伙人的出资,不存在定向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

根据创圣投资及创圣投资各合伙人作出的承诺,员工持股计划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且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创圣投资各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创圣投资符合“闭环原则”。

(二)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创圣投资及其全体合伙人承诺,所持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部分内容。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600万股,本次股票的发行数量1,533.3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发行人发行后9至12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故一并列式;

注2:“上海市肆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持有股份中有4,177股限售期限为6个月,剩余股份不限售; “上海市贰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持有股份中有4,177股限售期限为6个月,剩余股份不限售。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1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跟投数量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即61.3336万股,认购金额为4,801.19万元。

(三)限售期限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33.34万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78.28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7.44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2.3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10.52元/股(根据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3.76元/股(根据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0,029.86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45.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HZAA10537号)。

九、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4,445.23万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下转30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