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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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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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12月6日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联系电话:0754-87818668,传真0754-8781866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箱:gdhx@hongxingmail.com,邮编:51514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9”,投票简称为“洪兴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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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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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同一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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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1.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2.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3.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任意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2 位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6、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