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2020年6月28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36,986.66万元;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16,430.85万元。
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未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1,164,308,502.11元(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5%,日累积最高占用余额为1,439,920,090.64元,资金占用的方式主要是以网银、支票,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或关联方,以预付各类款项的形式被控股股东占用。
以上资金占用中,通过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的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13,882.7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于2021年4月23日前,继续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尚未收到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沟通,东方海洋集团表示其将继续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置其名下部分资产,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其何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完成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归还情况见下表:
■
二、违规担保情况
(一)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
1、序号1、6、7、12、14、15、17的担保额度及日期首次披露和之后披露的存在差异,原因是担保合同重新签署、利息以及司法划扣造成。
2、序号26、27的担保已判决,裁定上市公司担保无效。
3、经与会计师确认,因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到超出法定借款率、罚息等情况,导致利息均无法预计,因此上述违规担保所述金额均不包含利息。
4、上述担保均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担保总额为 876,901,523.62 元(不含利息),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的两笔担保已判决,裁定上市公司担保无效,涉及金额90,927,5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公司担保余额为785,974,023.6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2%。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于出具的(2021)鲁 0602 民初 277、29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华夏银行幸福支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涉及标的金额4,142.75 万元;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2020)鲁 06 民初 5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华夏银行烟台分行对上市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涉及标的金额4,950 万元。目前公司的其他相关诉讼也在进行当中。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问题。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66,764,255.04元,其中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9,646,4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2,654,692.45元、被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92,500,000.00元、被挪用15,340,000.00元,司法划扣金额6,108,150.9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604.9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164,308,502.11 元,其中涉及募集资金账户 292,500,000 元。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7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7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签署《关于收购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将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佳源创盛,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180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估值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估值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尚需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6)。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1、临2021-57、临2021-64、公告编号:临2021-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开展财务顾问、审计、法律、评估/估值等各项工作,最终交易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最终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估值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事项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最终以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正式交易协议,判断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7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物业”)于2020年12月向浦发银行贵阳分行申请融资,公司为中天物业就上述融资事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与浦发银行贵阳分行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为本次融资余额 5,900万元展期提供担保。目前,担保已生效。
(二)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1)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8)等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中天物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900万元。本次担保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70,768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64,86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园E座2楼
(三)法定代表人:陈楠
(四)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房屋租赁;房屋销售服务;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蓄水池清洗、外墙清洗及防水处理服务;餐饮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通信服务;房屋修缮;水电安装;保洁服务;农产品销售、加工;配送服务;商场管理等。
(六)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罗玉平。
(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8,362.11万元,负债总额148,435.82万元,净资产19,926.29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72,787.01万元,利润总额9,898.59万元,净利润8,429.5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42,597.44万元,负债总额213,935.01万元,净资产 28,662.42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59,209.22万元,利润总额10,305.86万元,净利润8,736.13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三)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金额:5,9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中天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4,868.00万元。
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968,450.7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21,988.86万元的53.1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115,8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21,988.86万元的6.3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贷款展期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8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82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18号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404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德兆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王义先生、独立董事周渝慧女士、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独立董事周林彬先生、独立董事黄嫚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程轶颖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及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2,关联股东胡明森(持有公司72,003,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胡明高(持有公司72,003,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胡明聪(持有公司72,003,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胡明光(持有公司43,202,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1%)、胡合意(持有公司28,801,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41,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凯、孙泳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83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11月18日,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以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王晓光、梁惠贞、朱国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将减少21,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35,376,105股减少至435,355,105股(不包含2021年10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量),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5,376,105元减少至人民币435,355,105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3日,工作日内(8:30-11:30, 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18号白云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510460
4、联系人:林罗杰
5、联系电话:020-86060164
6、传真:020-86608442
7、邮箱:Baiyun_electric@bydq.com.cn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成功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20%,期限为84天,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507,594,520.55元。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1-128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化工”,公司持有金新化工51%的股权)于2021年9月10日停产,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103号《关于下属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近日,金新化工收到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整改复查意见书》(呼应急复查〔2021〕003号),金新化工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目前金新化工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金新化工此次非计划停产导致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减少6,300万元左右。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