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招商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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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3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0.0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0.0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2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4.1.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的投资。
一、有关情况说明
1、北交所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若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等类似表述的,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参与北交所股票的投资。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4、本公司将来新成立的公募基金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股票投资。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风险揭示
敬请投资者注意,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基金投资北交所股票,将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可能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北交所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的资质可能较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差。部分公司有规模小、对单一技术依赖度高、受技术更新迭代影响较大、对核心技术人员依赖度较高、客户集中度高、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因此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业务收入的波动也较大。
2、北交所股票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北交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的差别,北交所股票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可能导致北交所股票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3、北交所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险
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比,北交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可能较少;北交所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市场整体流动性低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基金所持的北交所股票变现时可能面临较高的冲击成本,也可能因所持北交所股票流动性枯竭,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北交所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根据北交所退市制度,上市公司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进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5、投资集中风险
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转板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和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7、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交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1月1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加度小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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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投资者通过度小满申购各基金,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可享有最低1折起的优惠。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其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度小满,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调整适用基金范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度小满官方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结束时间请以度小满官方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度小满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度小满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度小满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认/申购、
赎回、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协议,该机构将自2021年11月1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并参与该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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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1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时,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最低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设置,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基煜基金规定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基煜基金销售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基煜基金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基煜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基煜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基煜基金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基煜基金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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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1-08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0206民初5792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件基本情况
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1%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宁波”)合计持股49%的20个自然人股东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华东宁波,要求提前解散华东宁波,本公司作为第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件的法院审理意见及判决情况
2021年11月16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206民初57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公司认为该事项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已计划在华东宁波经营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后对其进行清算。
五、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华东宁波后续存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基金托管人承销证券的公告
日前,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路股份”,证券代码:688190.SH )在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述新股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道启航混合”)的托管人。
鉴于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经本公司审慎研究,按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博道启航混合参与了上述新股申购并获配,现将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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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医疗服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13940;C类基金代码:013941)经证监许可【2021】3012号文核准,已于2021年11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1年11月1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1年11月26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东吴医疗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本次新设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7D733584
名称: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桃渚镇龙湾村老灯自然村办公楼(自主申报)(仅作办公使用)
法定代表人:吴荣辉
注册资本:捌亿肆仟捌佰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8日 至 2041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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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利是一种缠绕式施封贴标机技术,可运用于机场、口岸等多种领域的货物查验缠绕标记,实现不同尺寸、不同材质的行李箱、货物兼容,和缠绕、有源标、无源标和空白标等多种标记方式组合,目前已应用于机场和口岸查验。缠绕式施封贴标机集成了摄像机、光电传感器、光栅、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编码器等多种前端感知设备,并配有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组成了多轴高精度运动控制系统。嵌入式处理器中配有箱体定位、缠绕标识识别、方向识别与纠正等多种算法,确保箱体缠绕标识准确,并具有远程监控、远程诊断、故障预警功能,以实现无人值守和满足不同场景需求。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是公司持续创新的成果,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已在本公司智慧口岸多个项目上应用,且取得良好的效果。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对公司巩固在货物查验领域的优势具有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依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内容办理登记手续。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的通知,获悉汤际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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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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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东颜昌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36.9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颜昌绪先生拟通过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为人民币2,000万元-4,000万元(含本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联合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标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C211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更新、完善
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长安基金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若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15位)、身份证过有效期或者存在其他身份证件信息错误(姓名含非法字符、身份证号不规范、证件类型不准确)的情形,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
2、若您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无效的,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应完善、更新身份基本信息。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对身份信息错误或缺失、无效的账户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请您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基本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若您的账户被采取限制措施,您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办理身份基本信息完善手续,完善后我们将为您解除账户限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网(www.changanfunds.com)、本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长安基金微理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6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自然人客户: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机构客户: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依法设立或经营的证照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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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8年3月14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3月14日起暂停招商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19日起暂停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本基金A类份额本次不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维持10万元限额不变,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