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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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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中核检修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票数5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关联董事陈宝智、戴雄彪、王计平、施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转让方中国核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能控股”)是中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投资”)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二者均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核能控股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公告》(2021-094)。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关联方中国核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能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检修”)14.43%的股权转让给中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核投资”),交易对价约1.41亿元。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二三”),中核二三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核惠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惠原”)作为中核检修的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核能控股为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能科技”)全资子公司,核能科技是中核投资实际控制的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交易双方核能控股和中核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核能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转让方:核能控股

1.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2.住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执行董事:唐建华、符志刚

4.控股股东:核能科技

(二)受让方:中核投资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8号国润大厦16层

3.法定代表人:赵翼鑫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市场调查。

6.股权结构:中核集团持有中核投资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亿元,净资产25.5亿元,收入26.5亿元,净利润2.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核能控股将其持有的中核检修14.43%的股权转让给中核投资。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核检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1

法定代表人:黄志军

注册资本:1145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种类型的核反应堆、核电厂、放射性化工等工程的建筑施工;核电厂、核设施的维修和机电设备的维修、检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公用、民用和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送电站的建筑施工;非标准钢件的制作和安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材料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4.交易定价

依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4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001075号),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核检修净资产为6.57亿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约为9.779亿元,本次转让价格约1.41亿元(最终以经国务院国资委或其指定/授权的主体审批/备案结果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对中核检修的持股比例,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交易经公司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志平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中核检修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共同控制的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为人民币636,095,954.04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具体明细列示如下(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单列,10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本集团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计入与收益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990.00万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25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项目若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机组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直接空冷成套系统采购项目,公司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2021年11月18日公司与该项目总承包商(买受人)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直接空冷系统设备买卖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直接空冷系统及配套设备。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与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直接空冷系统设备买卖合同》,为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2×350MW 机组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提供直接空冷成套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和附件。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990.00万元(含税)。

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厂址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工业广场,项目建设2×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置两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料为安太堡洗煤厂的中煤+煤泥+末矸混合后的低热值煤,烟气经炉内加炉后两级脱硫、SNCR脱硝、电袋加湿电两级除尘,实现超净排放;生产及生活用水水源为引黄水,厂区污废水处理利用实现零排放;除灰渣系统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干除渣方式,灰渣全部综合利用,设有事故或临时周转灰场。项目建成后将为安家岭区域、东露天区域、白堂乡区域提供采暖供热。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买受人名称: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60188184R

注册地址:济南市华龙路1665号电力咨询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海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采购代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19,636.33万元,净资产额25,392.73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320,778.04万元,净利润21,473.65万元。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

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直接空冷系统及配套设备。

(二)供货范围

包括了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三)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990.00万元(含税),包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取证、安装和调试等费用及合同设备的税费、从制造厂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杂费、大件运输费、保险费及所有包装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价款按照定金-投料款-进度款-到货验收款-试运款-质保金的模式支付。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五)交货和运输

1#机组:2022年6月10日

2#机组:2022年6月25日

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实际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买受人有权进行调整。

交货地点: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工地现场仓储保管位置。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七)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项目若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订的《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 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直接空冷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17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1-04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孙俊良先生、王文明先生、蔡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9人,监事韩宝安先生、沈鹏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建设安全实训基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申购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危化企业保障性住房作为职工公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新增技改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2,304,166,667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周书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2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郑剑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持股5%以上股东郑剑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瑕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939,8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285%。

近日公司收到王瑕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瑕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95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42,519,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3%,其中已累计质押(含本次)100,171,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30%。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金诚信集团近日因融资担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0万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相关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诚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数量均以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数593,964,099股为计算基础。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1年11月17日,金诚信集团将其因融资担保于2020年12月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关于该部分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与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此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诚信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未来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质押。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信”)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金诚信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896,569股,该部分股份占金诚信集团直接持股总数的9.85%、占公司总股本的4.02%,融资余额100,000,000元;除此之外,金诚信集团将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59,275,115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24.44%、占公司总股本的9.98%,融资余额370,000,000元。金诚信集团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等。

3、金诚信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金诚信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股份质押期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金诚信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6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婧芸、朱培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