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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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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2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11/19-2022/5/1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4,757.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宁波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38%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1/11/19-2022/5/18,共计180天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金部分纳入存款统一管理,宁波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宁波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为已上市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95,394.93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杉杉”)、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尤利卡”)、武义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武义杉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5,634.65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福建杉杉、尤利卡和武义杉润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43,906.9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福建杉杉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芯鑫租赁”)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双方同意以福建杉杉的自有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36个月。公司就上述业务为福建杉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芯鑫租赁签署《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5,106.88万元。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下称“工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尤利卡与工行宁波分行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含当日)签订的综合授信业务相关协议而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

3、尤利卡全资子公司武义杉润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租赁”)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双方同意以武义杉润所拥有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站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60个月。就上述业务,尤利卡以其所持武义杉润100%股权为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并与远东租赁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为5,527.77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的相关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注册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大甲工业集中区第十期1号宗地),法定代表人:丁晓阳,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仓储(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90.03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8月10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杉杉路181-197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半导体材料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电力工程、建筑工程、送变电工程、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义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为尤利卡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3月30日,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园区(康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306室),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太阳能光伏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福建杉杉提供的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金额:15,106.88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1)全部租金、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开立担保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分别为自银行对外承付、履行担保义务、以及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为武义杉润提供的担保

1、尤利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质押标的及担保金额:武义杉润100%股权,担保债权金额为5,527.77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武义杉润应付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合同被司法机关认定的法律关系项下武义杉润应向远东租赁承担的任何支付义务或责任;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和因武义杉润违约给远东租赁造成的损失。

(4)担保期间: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2、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武义杉润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远东租赁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远东租赁为实现权利的费用。

(3)担保期间: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反担保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就杉杉股份在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杉杉股份因履行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而代偿的款项;相应的担保金额以杉杉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担保方权益比例为依据;反担保的保证期限与杉杉股份在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保持一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系根据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提供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33,007.88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额为631,810.99万元(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1,200.00万元,实际担保额为52,525.11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25%和50.9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44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天下”)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学政先生、张秋红女士、张丹琳女士合计持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2,30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422,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本次质押后,闻天下和张学政先生、张秋红女士、张丹琳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3,636,45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69%,占公司总股本的7.52%。

公司近日收到闻天下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2021年11月17日的股本总数1,245,086,593股计算(下同)。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天下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学政先生、张秋红女士、张丹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闻天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闻天下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3,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4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对应融资余额为8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5,2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85%,占公司总股本的6.04%,对应融资余额为25.63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天下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控股股东闻天下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5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亚中路777号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张学政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秋红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张学政先生、独立董事王艳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海兰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周斌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源、邵鹤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但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上述事项不影响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安证券【财智尊享金鳍34号】浮动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15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证券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96,333.19万元,本次认购理财产品5,000万元,占比为5.19%。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认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华安证券【财智尊享金鳍34号】浮动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金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剑、吕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7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燕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洋、洪雅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