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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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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2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对子公司鸿润医药增资3,500万元;

2、同意鸿润医药对建华医院增资1,000万元;

3、同意鸿润医药对康华医院增资1,000万元;

4、同意鸿润医药对福恬医院增资1,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同意对子公司鸿润医药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关于同意鸿润医药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1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对子公司鸿润医药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对子公司鸿润医药增资3,500万元的议案》。为了推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决定以货币的方式对子公司浙江鸿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润医药”)增资3,5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以货币的方式对鸿润医药增资3,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鸿润医药的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鸿润医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70号文体大厦8层804室

法定代表人:虞永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8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0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以上三项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为准);批发、零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针织品,纺织品,电子产品,工艺品、办公用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洗涤用品,食用农产品,药用辅料,包装材料,玻璃仪器;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货币的方式对鸿润医药增资3,500万元,有助于子公司鸿润医药的经营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鸿润医药仍为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1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

鸿润医药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

福恬医院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鸿润医药对建华医院增资1,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同意鸿润医药对康华医院增资1,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同意鸿润医药对福恬医院增资1,000万元的议案》。为了推动公司下属医院的供应链整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下属医院的资本实力,结合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医院”)、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恬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鸿润医药以货币的方式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各增资1,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推动公司下属医院的供应链整合管理工作,公司同意鸿润医药以货币的方式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各增资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的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建华医院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双华路49号

法定代表人:沈鸣

注册资本:34,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3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经营租赁服务,视频、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康华医院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 称: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江南大道2299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建

注册资本:55,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2005年01月25日至2055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福恬医院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 称: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溧阳市昆仑街道昆仑北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史乐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7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17日**********

经营范围:康复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同意鸿润医药以货币的方式对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各增资1,000万元,主要是为了推动公司下属医院的供应链整合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对下属医院进行集团化管理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下属医院的资本实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仍为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告编号:2021-064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拜费尔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反诉原告

3、涉案的金额:反诉被告周皓诉求的涉案金额为600万元(未含资金占用费、诉讼费等);反诉原告拜费尔诉求的涉案金额为600万元(未含利息、诉讼费等),涉及金额合计1200万元(未含利息、诉讼费等)

4、判决结果:支持子公司拜费尔向原告(反诉被告)周皓返还货款400万元以及支付利息和部分律师费,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周皓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子公司拜费尔的诉讼请求。

5、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涉案金额合计1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2.38%,所占比例较小。原告周皓支付600万元货款后尚未提货,公司尚未对该销售事项确认收入,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风险提示: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原告诉求退还合同价款金额600万元;《销售合同》总价款为1200万元,尚未支付剩余合同价款600万元,仍存在需部分或甚至全部退还货款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关于自然人周皓先生因口罩《销售合同》买卖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7月,拜费尔就与周皓先生的口罩《销售合同》买卖纠纷向法院提出反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112民初13385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原告(反诉被告)周皓与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于2020年3月31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于2020年7月9日起解除;

2、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周皓返还货款400万元;

3、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周皓支付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5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周皓支付律师费40000元;

5、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周皓的其他诉讼请求;

6、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拜费尔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360元,由周皓负担18240元,拜费尔负担3612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8269元,由拜费尔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涉案金额合计1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2.38%,所占比例较小。原告周皓支付600万元货款后未提货,公司尚未对该销售事项确认收入,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原告诉求退还合同价款金额600万元;《销售合同》总价款为1200万元,尚未支付剩余合同价款600万元,仍存在需部分或甚至全部退还货款及无法收回剩余货款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股份”或“公司”)董事、副总裁于胜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满3个、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于胜涛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4,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于胜涛先生发来的《计划减持股份实施进展通知书》,自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17日期间,于胜涛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43%,减持数量超过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以上合计数产生的误差为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于胜涛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胜涛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度,故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晶科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0

转债代码:113048 转债简称:晶科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晶科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伯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焦安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董兴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已触发“晶科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晶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晶科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若“晶科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以2022年5月1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晶科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晶科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0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晶科转债”,债券代码“113048”。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科转债”自2021年10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7年4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1日起向下修正为5.48元/股。2021年10月27日,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5.46元/股。综上,“晶科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46元/股。

二、“晶科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晶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10元/股),已触发“晶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原因及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晶科转债”的议案》。鉴于“晶科转债”自2021年10月29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项目建设等支出安排,同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晶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六个月内(2021年11月19日-2022年5月18日),若“晶科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本次“晶科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减持9,250,860张“晶科转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晶科转债”。

五、风险提示

以2022年5月1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晶科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拉夏 公告编号:临2021-142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关于对*ST拉夏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收到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截止目前,公司对有关内容和数据仍在进行核实、确认及完善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25日之前)对问询函作出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0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0月22日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62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本行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本行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行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1-06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本次活动将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进入公司互动平台参与交流。

届时,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并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章荣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章荣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章荣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持有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万股,仍在限售期内。章荣剑先生承诺辞职后继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永茂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限售股限售及减持规定。

章荣剑先生自2021年11月19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章荣剑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级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级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出具的关于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意建设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11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单位为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1MW,选用单机容量5.5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35千伏开关站、配套数量箱变、场内外集电线路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6,8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6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为银行贷款。

五、项目予以核准后,必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如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盟能源主管部门将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9 股票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1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7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注册并签发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296号)。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80%,期限为120天,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收到所属2021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2,342,096.39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鸿腾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