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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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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康贤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9 号),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部分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截至2021年7月21日,公司向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427,00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099,987.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799,695.43元。

2021年7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区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1年7月21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68,099,987.40元,坐扣承销费4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7,699,987.40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699,987.40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及交易相关费用的公告》。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区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1月17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630万股股份解除了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三、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潘利斌先生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47.62%、14.67%、37.71%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1%的股权。截至2021年11月17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潘利斌、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58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6.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

朱蓉娟女士、姚芳媛女士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截至2021年11月17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姚芳媛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25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4.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6%;

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公告编号:2021-04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5:00至2021年11月2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或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公司股东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5日15:00至2021年11月2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11月23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 系 人:刘明燕

邮政编码:032002

电 话:0354-7531034

传 真:0354-753678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8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秋杰先生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2、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406,6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862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7,4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1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382,8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8369%。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7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55%。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牛立军、高秀华、张志国、宁学贵

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季俊生、吴轶涛、滕聪、王兆华、赵绅懿

现场列席会议高管:柳秋杰、刘志鸿、李春瑜、王铁成

见证律师:法东、刘沣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40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40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40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40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法东律师、刘沣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2、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促进公司在紫外线消杀领域的渠道开拓和业务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概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与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医疗”)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围绕紫外线消杀产品生产研发和市场拓展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飞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AQ1Y8C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1号楼8层806、807单元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租赁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妆品、汽车;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物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国药医疗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国药医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药医疗系中国医药集团在医疗服务板块的专业投资、运营、管理平台公司,国药医疗在全国范围内布局专业医疗消杀服务中心,为医院提供后勤保障和医疗智慧一体化综合服务,打造医院智慧后勤供应服务中心,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国药医疗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公司与国药医疗充分发挥各自在医疗服务管理和紫外线消杀器械领域的优势,实现强强联合、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双方业务的全方位战略合作。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度整合,共同在医用消杀及医用照明领域进行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建立技术先进、品类丰富的医疗服务产品集群。

2、整合甲方在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领域的资源,充分开拓乙方技术及产品优势,双方紧密合作,思路融合,业务聚焦。共同打造医用消杀及医用照明的龙头品牌,建立行业标准。

3、甲乙双方针对国内大型活动赛事的疫情防护特点,共同设计消杀系列产品。

4、甲方发挥其在医疗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的项目资源,在全国医疗服务器械销售网络内销售乙方产品,帮助乙方提高产品销量。

5、双方根据本合作协议签订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需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乙方可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开展本协议相关合作事项。

(三)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本协议从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若无任何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3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紫外线消杀系公司核心优势业务,也属于公司当前经营重心,本次与国药医疗的合作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带来积极影响。本次战略合作,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2、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程度,需视协议双方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的签订、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但行业趋势、市场需求、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本次战略合作具体开展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会严控风险、谨慎实施,努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2020年6月,公司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未来之光”战略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截至目前,该协议尚在履行中。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存在所持公司股份被违约处置外[有关被动减持情况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的情况。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上述人员也不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帆电缆”)股票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中标金额7,699.00万元。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因履行项目合同而与招标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风险提示:公司尚需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上需根据项目实施前的方案论证、进度核准等进一步确认。本项目最终中标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一拖”或“招标人”)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根据“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高效低排放YTN3柴油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装配线采购(招标编号:YTO2021-S040)”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为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现将本次中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高效低排放YTN3柴油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装配线采购。

2、招标人: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招标编号:YTO2021-S040

4、中标人名称: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中标金额:7,699.00万元。

6、项目内容:柴油机装配生产线(含智能物流系统)。

7、中标数量:1条(以项目实施为准)。

8、合同签署:自收到本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书。

二、招标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玉平

注册资本:1,600.00万美元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柴油机、动力机组、发电机组、空压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招标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该项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中标金额7,699.00万元。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因履行项目合同而与招标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需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上需根据项目实施前的方案论证、进度核准等进一步确认。本项目最终中标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导致的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为43,191,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产业资本”)的通知,张家港产业资本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1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6,200,000股,占现有公司总股本的1.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注:

张家港产业资本于2020年3月30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49,391,328股股份。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新增股份96,275,546股;于2020年8月14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953,000股;于2020年12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82,879,546股,张家港产业资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8.47%。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484,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80,395,546股,张家港产业资本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家港产业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4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家港产业资本持股比例由8.47%变更为7.44%,变动比例为1.03%。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西横港街16号道森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舒志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骋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自愿性限售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胡菊、吴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