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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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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1-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0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分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一)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调整额度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沈培兴、陈士南、钟玉庆回避表决;

(二)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调整额度

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回避表决;

(三)与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调整额度

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许金祥回避表决;

(四)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调整额度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

提交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6,157万元,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803,716万元。

2021年以来,石油、煤炭等大宗原料、原纸及EPS等包装辅料原料价格攀升导致关联交易的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叠加陆路运费及海运费的上涨,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上涨。根据第四季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拟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并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对分项各自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本议案及有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事项所涉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表一: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表二: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2、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光明路199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良先生同时担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截至2021年9月30日,磊鑫实业总资产259,119万元,净资产135,454万元,营业收入78,428万元,净利润5,66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佑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聚贤路288号5幢

4、一般项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佑润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佑润公司总资产5,882万元,净资产2,538万元,营业收入10,728万元,净利润8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蕾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洲泉镇临杭经济区德胜路199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

6、截至2021年9月30日,佑昌公司总资产47,770万元,净资产24,494万元,营业收入90,015万元,净利润7,2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徐学根

2、注册资本:500万元

3、公司地址:桐乡市濮院镇工业园区永安路328号2号厂房

4、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色母粒的开发、生产销售;色纤维的销售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原料(除棉花的收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珠力公司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珠力公司总资产3,662万元,净资产1,352万元,营业收入5,337万元,净利润6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晓晖

2、注册资本:4,000万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同福东路88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汽车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经济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佑通物流系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1年9月30日,佑通物流公司总资产34,659万元,净资产6,656万元,营业收入96,542万元,净利润2,8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辅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桐昆股份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桐昆股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安明阳”)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控股的四级子公司依安明阳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依安明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依安明阳向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56,0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依安明阳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依安明阳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艳丽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龙腾名苑西商服14门

依安明阳是公司全资控股的四级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依安明阳为齐齐哈尔依安风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承建单位,目前处于建设初期阶段,因此该期间依安明阳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依安明阳向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与债权人招行中山分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依安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依安明阳的项目建设运营,依安明阳为公司全资控股,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854,404.11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555,292.9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7.62%。

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额(详见公告编号:2021-121)外,上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为洮南百强实际提供担保主债务余额为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5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票9张,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7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2021-056号)》。)

二、备查资料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暂定,具体名称以基金备案为准)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7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拟募集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一、交易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公司”、“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1.07亿元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拟募集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管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9票同意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55)》)。

二、交易对方情况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5楼513室

3.法定代表人:丁启元

4.成立日期:2017年3月7日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公司与信雅达投资关系描述:

1)、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063;

2)、公司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任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主题:投资于各类科技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智能设备新形态、云计算、信息安全、网络基础设施及服务、企业级IT应用及解决方案、物联网等业务的企业。

(三)基金规模:基金拟募集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四)资金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7亿元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剩余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募集。

(五)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3+2+2年,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2年,普通合伙人可根据产业基金的经营需要并在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将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两(2)年,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六)出资方式:本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七)管理费:在投资期内,按总承诺出资额2%/年计算;在退出期内,按每年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截至该笔管理费应付之日)的2%/年计算;在延长期,按每年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截至该笔管理费应付之日)的1%/年计算。

(八)分配方式:本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8%(单利计算),则有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20%。

(九)投资决策:为提高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严谨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成员由管理人委派。

(十)退出机制:可通过出售给其他公司或独立上市的方式退出实现收益,基金管理人亦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其他的退出渠道。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签署相关协议,各投资人均未实际出资,待产业基金募集完成后,公司将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本次投资近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产业基金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二)该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同时,投资的企业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等不利情况,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 备查资料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赛海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49%)转让给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丰投资”)管理的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赛海科技于2021年11月4日与雁丰投资(代表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赛海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雁丰投资管理的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公司的10,251,050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3.63元,转让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139,721,812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赛海科技、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及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股东赛海科技偿还两融业务负债等经营需求,同时受让方看好公司未来发展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赛海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温伟先生,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

2021年11月4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并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 2021年11月14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的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5、列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8,50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