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7,76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2%。本次质押后,联明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5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06%,占公司总股本的22.42%。
● 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上海联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保安”)合计持有本公司184,704,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5%。本次质押后,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联明保安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5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联明集团的通知,联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17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
1、联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联明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联明集团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2、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联明集团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质押合同,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联明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2021年7月24日发布公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不超过884,479,811股(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 截至2021年11月15日,社保基金会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社保基金会已通过委托的证券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A股316,765,942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占公司当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163%。
近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社保基金会来函告知关于对本公司A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本次减持前,社保基金会持有本公司3,323,749,371股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2,989,618,956股有限售条件A股股份(限售期至2022年9月25日),以及524,928,000股H股,合计持有A股和H股6,838,296,327股,约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4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社保基金会已通过委托的证券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A股316,765,942股,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35.81%,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7163%。具体情况如下:
■
社保基金会本次减持,与本公司 2021 年7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人保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一致。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未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本次减持计划是社保基金会常规性投资业务安排,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下一步减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社保基金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社保基金会委托的证券公司将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十八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十八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1OTL14422021),该项目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次招标共分六个分标,其中:第一分标为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127-1307-23001);第二分标为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127-1307-23002);第三分标为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127-1307-23003);第四分标为D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分标编号:SG2127-1307-23004);第五分标为集中器及采集器(含台区融合终端)(分标编号:SG2127-1108-23005);第六分标为专变采集终端(含能源控制器专变)(分标编号:SG2127-1108-23006)。
公司本次预中标共10个包,合计总数量105.77万台。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数量78万台;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19.5万台;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2.23万台;第四分标预中标数量0.35万台;第五分标预中标数量4.84万台;第六分标预中标数量0.85万台。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具体网址: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1111843415077_2018060501171107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公司此次合计中标金额约3.30亿元。本次中标预计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10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的说明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5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的说明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2日、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B转H方案”或“方案”),有很多投资者来电咨询公司本次B转H方案的相关情况。从沟通的情况来看,有一部分投资者对公司本次B转H方案理解上存在歧义。公司现就本次B转H方案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B转H方案的目的和意义事宜
公司本次B转H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到国内B股交易流通性状况及公司未来进一步国际化发展必要性的基础上作出的,不属IPO,也不涉及到新股发行。方案实施后,将改变公司B股交易不活跃的现状;同时,B转H方案实施之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速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此外,境外资本市场可为公司提供更加广阔的融资平台和价值实现平台,有利于公司提升境外资本运作水平,充分利用境外资本资源及市场激励来进一步加强竞争力。
公司B转H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获得了公司股东大会的同意及批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关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事宜
为充分保护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经公告了将由包括但不限于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LLC进行投资管理的Matthews China Dividend Fund及Matthews Asia Dividend Fund、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等独立第三方担任本公司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企业上市时由H股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其中持股量最高的三名H股公众股东实际持有的股份数占H股公众持股总数不得超过50%”。因此,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公司全体B股股东提供的现金选择权不能超过预计H股公众股(B股公众股)总数的50%,即全体B股股东可申报行权股份数量不超过预计H股公众股总数50%。一旦B股股东申报行权的股份数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数的50%,则B转H方案终止,现金选择权失效,公司B股将继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市场交易。
三、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未批准公司公众持股量不低于14.73%的豁免申请事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必须由公众人士持有。目前,除HOLCHIN B.V.及其一致行动人HOLPAC LIMITED 外的其他公司B股股东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4.73%,达不到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上市后H股公众持股量不低于15%”的要求。
公司经过多次努力申请公众持股量不低于14.73%的豁免申请,但未获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同意,故公司正在推动大股东减持其持有的部分B股,以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上市后H股公众持股量不低于15%”的要求。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修订稿)》,以便更详细、准确了解公司本次转股方案。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为027-87773898。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诉讼(仲裁)阶段:相关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和执行裁定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为被告、被执行人。
●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进展案件中已披露的诉讼案件涉及金额约6.99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进展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与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
因借款协议纠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海口分行”)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贷款本息共计人民币499,684,702.4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与海口农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
因借款协议纠纷,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95,455,555.61元以及借款实际清偿之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及执行和解公告》。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7日下发《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7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相关案件目前情况
(一)与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
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0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0)琼96民初471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洲际油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支付借款本金448,008,012.99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7月23日的利息51,676,689.46元,自2020年7月24日起按6%年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复利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就结欠债务,原告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对登记在被告洲际油气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飞蛾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的59,292.25平方米房产(证号分别为:桂(2016)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515、0001516、0001561、0001562、0001350、0001384、0001387、0001388、0001389、0001390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与海口农商行的借款协议纠纷
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日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琼01执3072号,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洲际油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飞蛾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A区、B区一层861处以及H区负一层60处房产(座落、面积、不动产权证号详见查封附件),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进展案件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8日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48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8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823,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0%。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后,其累计质押数量为482,720,084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9.77%。
●三安电子及其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57,442,0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54%。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两家累计质押股票587,850,084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40.33%。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三安电子的通知,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安集团及三安电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11月18日,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4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已达本次增持计划下限。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9,746,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3,99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6.00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4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一05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4
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地产”)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97,000,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2%,累计质押股份145,000,000股(含本次),占高新地产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17%,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
2019年3月21日,高新地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3,000,000股和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2021年11月18日,公司接高新地产通知,2021年11月17日高新地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上述两笔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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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新地产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进展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收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4,000万元,收到收益21.42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购买兴业证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95期(宁波)(中证500看涨)4,0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2021年11月17日公司赎回本金合计4,000万元,收到收益21.42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杨光浩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现场会议采取分别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1-08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895,9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控股家族(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7,86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0%,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329,920,000股(本次解质押后),占其持股总数的51.72%,占公司总股本的21.57%。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赖振元先生股份解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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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振元先生如未来基于个人需求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1、实际控制人家族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家族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审批情况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018年2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提取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总额为613.00万元,资金将全部用于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卧龙地产股票。截至2018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1,250,20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72%,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6月14日届满。
三、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1,250,202股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8%。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鉴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相关资产已全部为货币性资产,同意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并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考核结果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