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75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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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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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11月18日,公司认购宁波银行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725,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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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11月18日,公司认购宁波银行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726,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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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11月18日,公司认购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9398),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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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11月18日,公司认购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9399),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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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认购资金纳入相关受托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人民币16,000.00万元,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是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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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3.81%。鉴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资金系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理财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5月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七、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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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号)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3元/股,发行数量如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10,396,135,2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额外发行178,635,111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574,770,378股。本次A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90,370.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8,80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751,562.29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后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7号和第003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无息借款,建设云网融合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云网项目”)及科技创新研发项目(以下简称“科创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3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14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14家全资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及14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截至2021年11月16日,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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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14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一”,14家全资子公司各自简称为其所签订协议的“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二”(“丙方一”与“丙方二”合称为“丙方”)。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云网项目、科创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石晏、龙亮、王晨宁、董军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三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四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四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一、丙方二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26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2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富伦先生、吕良益先生、刘明伟先生、陈清清先生、李兴娣女士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吕良益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证券银行等机构业务办理;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定延长或缩短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
(7)负责办理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8)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并由资产管理机构具体执行;
(9)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10)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的议案》
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指令,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石英股份A股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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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陈士斌先生、邵静女士、陈培荣先生、钱卫刚先生、赵仕江先生、张丽雯女士及独立董事肖侠女士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汪旭东先生、方先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陈东先生、顾金泉先生、方芳女士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良益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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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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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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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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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铭明,毛一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移在线服务公司
2021年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6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移在线服务公司
2021年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在线服务公司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采购项目框架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在线服务公司2021年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采购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在线服务公司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采购项目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利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
经营范围:呼叫中心;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的研发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用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房屋、场地及设备的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销售及服务;以自有资源对业务相关行业的投资;市场调查服务;广告的制作、发布及代理服务;会议服务。
2、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框架合同上限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6,627,961.00元(大写:壹仟陆佰陆拾贰万柒仟玖佰陆拾壹元整),增值税税率为13%。
2、产品概述: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及其相应的CQC认证服务。
3、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深圳兆能中标以后,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在线服务公司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实名制身份证阅读器采购项目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6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
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
(包2第二次)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包2第二次)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包2第二次)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包2第二次)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冰
注册资本:612,469.61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经营范围:在北京市经营移动电话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维修。(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框架合同上限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0,620,531.00元(大写:壹仟零陆拾贰万零伍佰叁拾壹元整),增值税率为13%。
2、产品概述:本框架合同的产品为小型化无WiFi、无语音智能家庭网关。
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深圳兆能中标以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包2第二次)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遭受自然灾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编号:2021-046号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遭受自然灾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以来,受拉尼娜极端天气影响,公司所属甜菜制糖企业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原料采收期间雨雪天气频发,尤其是2021年11月4-5日,北疆区域经历了近45年来最强寒潮天气过程,其中伊犁昭苏区域甜菜地块实测温度-27℃。本轮气温骤降致使公司所属制糖公司甜菜原料受损严重。
根据初步统计和核查,此次灾害造成约9.6万亩甜菜受灾(即因冰冻导致无法采收或原料质量严重受损),约占产季原料面积的20%,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将影响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8亿元至3亿元(包括食糖减产、成本上升、采收机非正常损耗等带来的直接损失和其它或有损失)。最终实际损失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灾情发生后,公司全力组织抗灾减灾,启动灾情应急预案,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自救等有效措施,将各项损失努力降到最低。目前原料抢收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洛阳市新安县财政局拨付的北玻项目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扶持资金1,00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递延收益,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不影响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将会增加公司递延收益1,000万元。
本次政府补助对公司最终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于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陶安祥、实际控制人陶安祥、陶兴、施建华函证,向实际控制人陶媛口头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