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东省珠海市富山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近期,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就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征询公司的收购意向,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与启迪环境吸收合并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收购机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二)关于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启用中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保障公司流动资金供给,保持公司整体资金平衡,确保收购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与各家银行积极对接,现已取得中原银行综合授信批复,授信敞口额度10亿元,包含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额度4亿元,并购贷款额度6亿元(期限为7年),其中并购贷款由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债券承销额度10亿元,中原银行投债额度4亿元(该额度与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额度共用)。公司拟同意启用中原银行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及并购贷款已具备提款条件。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于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7)。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收购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放弃股权收购机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收购机会,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后实施、培育这些项目,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收购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放弃股权收购机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收购机会,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后实施、培育这些项目,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二)关于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5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启用中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启用中原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流动资金供给需求,能够保持公司整体资金平衡,确保收购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近期,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书面通知,就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城发投资”)拟收购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启迪”)100%股权征询公司的收购意向,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与启迪环境吸收合并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收购机会。
(二)关联关系
公司和城发投资的控股股东均为投资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7620212U
住 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申报大厅216房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注册资本:2039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3日
营业期限:2011年6月23日至2041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供水、污水处理;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开发;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型园区的建设开发、租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股权结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2.43%,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4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8.14%。
(二)历史沿革
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河南投资集团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3日,是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电设备进出口及租赁,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D地块项目的投资建设、租赁、销售,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销售,以及配套基础建设的服务、咨询服务等。
2016年1月15日,经股东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0万元,经营范围调整为供水、污水处理;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开发;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型园区的建设开发、租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017年12月11日,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成为城发投资股东。公司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至203900.00万元,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10690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0000.00万元,非货币资产出资76900.00万元;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60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认缴37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8年4月3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从城发投资减资30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900.00万元。本次变更公司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2019年7月29日,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5800.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从城发投资减资70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99700.00万元。本次变更公司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截至目前,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实际出资104114.28万元,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实际出资64564.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实际出资27000.00万元。
(三)财务状况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城发投资均为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经核查,城发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为雄安启迪100%股权,雄安启迪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业务情况
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
(三)财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雄安启迪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第XYZH/2021ZZAA10513号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雄安启迪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放弃股权收购机会的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经过仔细研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与启迪环境吸收合并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收购机会。
五、放弃股权收购机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收购雄安启迪100%股权,该股权将由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城发投资收购。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投资集团将根据2017年7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益且公司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由城发投资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534.37万元(不含本次),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其中未达披露标准的为:公司向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黄河云服务资源产品5.66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股权收购机会的行为符合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
2.本次放弃股权收购机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公司利益且有能力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相关项目优先转让给公司。公司现阶段放弃该次股权收购机会,由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后实施、培育这些项目,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征求对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8家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意向的函》。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
(七)出席或列席对象:
1. 2021年11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共二项,第一项议案因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同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 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1月19日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易华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瑞科技”)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投”)、上海金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科创投”)、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山发展公司”)、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资产”)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投”)、 蔡旻辰、徐群、鹰潭红土优创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红土优创”)共同投资上海红土智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红土”或“基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出于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趋势,公司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市场机会。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与深创投、上海信投、金山科创投、新金山发展公司、东风资产、上海创投、蔡旻辰、徐群、红土优创共同投资上海红土智能网联汽车基金。
鉴于此,各方于2021年11月18日签署了《上海红土智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于2021年11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鹰潭红土优创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月湖新城经济大厦201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资本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业务、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和服务、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红土优创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红土优创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5991。
(二)有限合伙人
1、深创投
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主要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创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上海信投
名称: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25、26号3、4、5层
法定代表人:秦健
成立时间:1997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37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信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上海创投
名称: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9层(名义楼层)1单元
法定代表人:傅红岩
成立时间:1999年8月6日
注册资本:11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创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4、金山科创投
名称:上海金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天工路857号2幢4楼
法定代表人:郭铁军
成立时间:2006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3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上海金山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金山科创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5、新金山发展公司
名称: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拓路929号
法定代表人:沈国忠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6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区开发、建设,招商服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上海金山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金山发展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6、东风资产
名称: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卢锋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土地开发及整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资产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7、蔡旻辰
姓名:蔡旻辰
蔡旻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8、徐群
姓名:徐群
徐群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红土智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21年6月18日
3、注册地: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2467号2幢207室
4、基金规模: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5、主要投资领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及相关领域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出资方式:合伙企业项下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7年(“存续期”),自合伙企业获发首张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延长期具体依据合伙人大会决议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年。
(二)管理模式
红土优创作为本次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由红土优创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最终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合伙企业项目投资、退出及其他与合伙企业投资相关的事项等事宜。
(三)各合伙人地位及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合伙事务。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1、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项目处置收入”),通过临时投资所获得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普通合伙人确定不再用于投资或支付合伙企业费用等其他目的而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出资额”),以及违约金收入及其他类型的现金收入(“其他现金收入”),但需扣除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扣除合理的预计费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否则,合伙企业取得可分配收入后应当尽快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
(2)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后,普通合伙人应当在其认为适当的时机,但原则上不得晚于合伙企业取得该等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现金之日起100日内进行分配。对于项目处置收入及临时投资收入,首先在参与该项目的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退出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未使用出资额和其他现金收入应于普通合伙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按照全体合伙人届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划分。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和任一有限合伙人另行约定,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按此划分归属任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及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作为一方与普通合伙人作为另一方之间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a)投资本金返还: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该有限合伙人于本项下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该退出项目的退出部分对应的投资本金×该有限合伙人在该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
(b)收益分成:如有剩余且剩余部分金额占该退出项目已退出部分对应投资本金的比例不低于8%(年化、单利),则其中: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合伙人超额收益”);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如剩余部分金额占该退出项目已退出部分对应投资本金的比例不足8%,则剩余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分配,全部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按照上述第(2)项分配所得的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的百分之二十(20%)须留存在合伙企业账户中作为风险准备金。
2、亏损承担
本合伙企业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及其从本合伙企业中分配的收益按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金将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及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出于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趋势,公司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战略布局和市场机会,同时获取长期投资回报,促进公司投资与实业协同发展。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基金在业务上与公司相互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影响,不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确因特殊原因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各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基金的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另外,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项目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和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红土智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的框架性协议,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储能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1.2021年11月17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富山管委会”)签订《富山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富山管委会同意公司在富山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综合能源管理中心、智慧停车场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1.50亿元,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2.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储能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3.该项目拟分期进行投资建设,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公司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负责人:韩云。
3.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1号。
4.公司与富山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富山管委会发生类似交易。
(三)富山管委会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内容:拟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综合能源管理中心、智慧停车场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1.50亿元,每年可为园区提供电量约8.6亿kwh,可减少碳排放约35万吨。
(二)项目规模
1.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充分利用富山管委会园区内工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首期利用现有建筑物屋顶,拟建设200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后续根据园区开发进度,计划建设150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光伏项目年发电量约3.5亿kwh。
2.储能项目
针对目前园区内用电紧缺问题,结合广东省峰平谷电价政策,根据园区用电情况,首期拟投资建设300MW以上储能电站,充放电2h以上,二期根据园区开发情况及用电负荷,计划投资建设400MW以上储能电站,充放电2h以上,总投资约21亿元。储能电站年供应电量约5.1亿kwh。
3.综合能源管理中心
公司拟在园区内建设综合能源管理中心,投资约5000万元。通过数据分析,对光伏及储能供电情况进行合理的调度控制,保障安全、稳定及合法合规用电。
4.智慧停车场
根据相关规划,公司拟在园区内建设大型智慧停车场,同时配置智能充电桩,满足园区内家用车辆、运输卡车等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总投资约5亿元。
(三)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四)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富山管委会权利和义务
(1)协助公司与园区内建筑物权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协助提供园区内各企业用电的具体情况,按程序依法依规对公司开展项目进行备案立项。
(2)为项目开发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候组织协调会,协助处理项目立项、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为推进项目进度,在项目指标申报、资料报送、方案制定、文件审批等方面提供支持。
2.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相关法规及政策,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
(2)协议签订后,公司在园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根据辖区企业的建筑物情况及企业用电情况等,制定项目开发方案。
(3)充分发挥公司“投融建管营”综合实力优势,做好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公司项目不得转让。
(五)双方共同约定
1.成立项目公司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园区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综合能源管理中心、智慧停车场等项目的具体实施。
2.土地配置
协议签订后,富山管委会根据项目需要,支持公司在园区内购置一定面积土地用于建设综合能源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
(六)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行为(因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除外),双方可解除协议。
(七)其他
1.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以致严重影响协议的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重新洽谈协议的条款或解除协议。
2.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有效期结束后,双方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商议续签协议。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2.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富山管委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的框架性协议,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储能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富山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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