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10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高”)。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73,30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63,5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新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为江苏卓高的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73,30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63,5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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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系江苏卓高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二)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授信协议
(1)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申请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1月19日起到2022年11月18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新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为江苏卓高的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7.5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30%。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5,000万元的担保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