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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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1-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19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1,133.5610万股富祥药业股票(以下简称“富祥药业”)股票(若此期间富祥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当时剔除富祥药业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股份来源为富祥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持股比例减少1.01%,与实际减持比例1.00%的差额为0.01%,主要原因为富祥药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变动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在富祥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药业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公司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