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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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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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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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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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如下:
1、2021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1年1-9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2020年末的基础上增加1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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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2019年末的基础上增加1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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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较2018年末未发生变化。
4、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较2017年末减少1家。
JINQIUYANG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IMITED(以下简称“金秋阳”)系国内自然人黄利辉于2012年11月21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2012年12月16日,发行人子公司鑫盛国贸和金秋阳签订《托管经营协议书》,根据协议鑫盛国贸利用金秋阳平台进行部分海外销售业务。与产品采购及销售有关的金秋阳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鑫盛国贸负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金秋阳销售业务按业务合并原则进行合并,全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筹各子公司职能管理,决定终止托管协议,除已有的业务继续由金秋阳负责过渡外,公司新发生的海外销售业务直接由鑫盛国贸完成,同时与发行人境外销售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至鑫盛国贸。2018年6月22日,金秋阳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外,公司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公司的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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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总股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额。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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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9月数据未进行年化处理。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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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54,645.26万元、245,780.73万元、414,734.18万元及726,43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53%、62.73%、53.46%及54.16%,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47%、37.27%、46.54%及45.84%,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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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存货。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存货合计金额为165,913.71万元、149,585.98万元、210,852.43万元及367,298.82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48%、97.03%、95.11%和93.36%。
201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实施现金分红以及支付前期供应商货款,导致期末货币资金减少所致。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得货币资金规模有所增长,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规模有所增长。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期末货币资金增加,同时,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规模亦随之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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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商誉。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上述非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81,226.78万元、89,668.25万元、191,049.19万元及330,032.94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25%、97.88%、98.97%和99.11%。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为2016年购买的用于出租的两处房地产,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24.64万元、2,861.61万元、2,698.58万元和2,576.31万元,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逐年增加所致。
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41,635.50万元,主要原因系宏茂铸钢年产20万吨大型铸件技改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所致。2021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66,343.19万元,主要原因系广大东汽的少数股东以固定资产出资及海上风电精加工项目部分转固所致。
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16,043.77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19年度开展了年产20万吨大型铸件技改项目,以及公司在精加工车间、材料熔炼车间投入较多设备所致。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持续增加,主要原因系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及技改项目二期投资建设所致。
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7,247.39万元,主要原因系宏茂铸钢购入土地所致。2021年9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22,203.24万元,主要原因系广大东汽公司新设立,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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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3,401.62万元、144,067.38万元、239,944.62万元及379,337.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87%、98.91%、67.00%及83.29%,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3%、1.09%、33.00%及16.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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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61,559.72万元、142,494.24万元、160,773.29万元及315,968.1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87%、98.91%、67.00%及83.29%。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上述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154,752.50万元、136,126.35万元、153,914.78万元及310,472.37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79%、95.53%、95.73%和98.26%。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33,096.12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2021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59,970.2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且新增较多在建工程,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大幅增加所致。
2021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公司采购增加,且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使得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2021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30,897.45万元,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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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841.90万元、1,573.14万元、79,171.33万元及63,369.0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3%、1.09%、33.00%及16.71%。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调整负债结构,通过中长期借款补充资金需求,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长期借款规模大幅增长。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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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6、1.08、1.38及1.25,速动比率分别为0.61、0.58、0.81及0.82。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2019年末大幅提高,主要原因系当期IPO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当期期末流动资产大幅提高所致。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增加,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以及2021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17%、58.62%、57.86%及52.22%,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且随着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以及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公司资本结构不断优化。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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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3、2021年1-9月数据未作年化处理。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9次、6.90次、5.67次及3.92次。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8年度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同时客户采用票据回款的比例增加所致。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比逐渐增加,期末部分销售尚在信用期内,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4次、1.71次、1.69次及1.37次,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整体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导致周转率小幅下降。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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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0,746.89万元、158,829.78万元、181,033.78万元和197,534.4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437.89万元、14,150.60万元、17,315.91万元和19,059.54万元,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总体呈现较快速的增长。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0万元(含15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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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的关系: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董事会制订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董事会需事先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履行听取股东意见、征询监事会意见及取得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等程序后,先由董事会决策通过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3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2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3,690.00万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4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8,240.00万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8,240.00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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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列入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