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规范投行执业水平
证监会拟修订保荐业务两细则
◎梁银妍 ○编辑 朱绍勇
11月19日,证监会发文称,拟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下称《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下称《底稿指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强调,修订《工作准则》《底稿指引》,旨在贯彻落实证券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
修订《工作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对境内拟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存托凭证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和信息披露质量。
《工作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十一章八十七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更好地贯彻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和在尽职调查工作中落实注册制的基本要求;二是对原《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中未涉及的一些尽职调查事项进行补充;三是将保荐人“荐”的职责提到更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其在投资价值判断方面的前瞻性作用;四是明确保荐人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在评估其相关工作充分、可靠的基础上可以合理信赖,但应进一步核查验证,同时明确保荐人应合理使用第三方外聘机构,不得将法定职责予以外包,保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聘请第三方而减轻或免除。
修订《底稿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
《底稿指引》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包含三方面:一是增加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二是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此外,修订后的《底稿指引》是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编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为提高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底稿目录具体内容由自律规则予以规定。
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