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097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回复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于2021年11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93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