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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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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1-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因工作人员疏忽,现对内容更正如下:

一、职工代表监事刘志敏简历更正情况

更正前:

刘志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就读于四川大学物理化学专业;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测控分院,任研发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2018年3月起担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部部长、工艺副总师和柴油机产品线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更正后:

刘志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读于四川大学物理化学专业;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测控分院,任研发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2018年3月起担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部部长、工艺副总师和柴油机产品线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志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刘志敏先生简历

刘志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读于四川大学物理化学专业;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测控分院,任研发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2018年3月起担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部部长、工艺副总师和柴油机产品线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刘志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刘志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与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与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为双方表示合作意愿、确定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和基本原则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双方后续合作内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江生物”或“甲方”)与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北铃”或“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于近日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1430373E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毅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甲50号-1号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汽车装饰;企业形象策划;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复星北铃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标

通过战略合作,发挥双方优势,相互促进,持续合作,互利互赢。

(三)合作内容

1. 产品合作:本协议所称合作产品,是指由之江生物、复星北铃联合开发的“全自动P2+核酸检测车”。甲方为合作产品提供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乙方为合作产品提供基础改装生产的可搭载甲方产品的专业检测车。就上述合作产品,双方均作为彼此的唯一供应商,进行共同开发制作。

2. 销售合作:合作产品通过双方各自渠道进行销售。本着协作互补原则,双方可约定各自销售区域或重点客户分工,具体区域划分等以双方确认的备忘录为准。

(四)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 双方将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在各自内部分别设立“工作小组”,具体协调、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2. 本合作协议的所有内容以及双方在依据本次合作协议签定的具体采购合同的内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之目的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4. 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提供的本合同约定产品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技术标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签订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发挥双方优势,互利互赢、共同发展,构建合作领域的业务综合解决方案,提升用户体验。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表示合作意愿、确定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和基本原则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双方后续合作内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二)在后期协议协商、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具体合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年12月2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审慎考虑拟不对此对外担保进行预计,就后续新增对外担保进行逐笔审议并披露,鉴于此,公司决定取消上述议案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与银行协商一致后再重新向股东大会递交审议。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1年11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嵊州五合东路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日

至2021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监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11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马进先生、成志明先生、傅晶晶先生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黄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黄杰、成志明、黄鑫颖,主任委员:黄杰;

(2)审计委员会成员:傅晶晶、成志明、楼晓华,主任委员:傅晶晶;

(3)提名委员会成员:成志明、马进、黄鑫颖,主任委员:成志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马进、傅晶晶、黄华,主任委员:马进。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聘任黄杰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聘任楼晓华先生、黄鑫颖女士、朱国建先生、张俞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聘任黄鑫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聘任黄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

1、黄杰先生,194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NTTANK(HK)LIMITED执行董事,四方星(上海)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南通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杰斯科(上海)食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2、楼晓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任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3、黄鑫颖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理工大学EMBA。曾任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朱国建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南通市第二水泥厂副厂长、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部部长。现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张俞忠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通薄荷厂技术员,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质量部长、首席质量官,现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技术总监。

6、黄华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正式组建完成。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陈晓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3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211,6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0.9998%。(2021年11月18日,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201,116,925股变更为201,009,966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97,352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月13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97,048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45,000股。合计减持3,542,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21%。方玉友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38,669,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37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1-05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已实际为交易中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 2021年度为三家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1-017、2021-022号公告)。

现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交易中心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交易中心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在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发生时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为公司为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担保1.2亿元,为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5.5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23 日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完善企业经理层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激发企业经营管理者活力、创造力,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方案推行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活动的时间: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5:00一17:00。

2、本次活动的交流网址:

本次活动将采取线上交流形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进入公司互动平台参与交流。

3、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相关人员: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家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卞卫芹女士及相关人员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鹏先生、潘煜先生、张晓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潘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详见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潘煜先生的通知,潘煜先生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