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迪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迪维投资”)、杭州延福新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延福新材”)、杭州延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延田投资”)、无锡长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谷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639,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其中,迪维投资持有公司19,250,4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2%;延福新材持有公司1,817,6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延田投资持有公司1,964,3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7%;长谷投资持有公司1,607,2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其中,迪维投资、延福新材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12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迪维投资、延福新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4,166,819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股东迪维投资、延福新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止至2021年11月19日,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迪维投资、延福新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1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注:1. 截止至2021年11月19日延福新材未进行减持;
2. 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因1名股权激励对象魏东法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2021年8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告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为离职人员魏东法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055,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证券账户号:B88300615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25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减少2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回购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的对象、股份数量、价格、注销日期、决策程序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 备查文件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挂牌价不低于评估值2,477.52万元,同时由受让方偿还京能置业债权4,590.29万元。相关事项已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流程且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予涵、陈思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1-038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5亿元永续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视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提款)永续信托贷款,用于公司在建项目的开发建设。永续信托贷款期限2+N年,融资综合成本不高于7%/年,此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回购(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融资有利于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6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27人,代表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000,000份,占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喻凯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与会持有人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9,0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份额0份;弃权份额0份。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何奕、王玉德、李俊彧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选举何奕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9,0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份额0份;弃权份额0份。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2)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3)根据持有人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4)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它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份额9,0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份额0份;弃权份额0份。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9.5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无留存股票。至此,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7个月、29个月、41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9,934,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本次股份质押后,铜川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40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近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铜川能源通知,获悉铜川能源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押情况
2021年11月19日,铜川能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407,2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6.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了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润创”)。具体情况如下:
■
二、铜川能源持股及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表注:表中股东的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铜川能源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7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再次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2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0.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
暨滨海发电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
暨滨海发电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和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发电”)。前述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1年11月19日,滨海发电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27F7WJ7R
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滨海县新滩盐场黄海大道东侧、纬十一路南侧-415室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资本:2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9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9日至2051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年度新增发电量达到
上年度公司发电量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1年11月19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年度新增发电量已达到上年度总发电量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年度新增发电量情况
■
二、增加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新机组投产(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的四台机组自2020年9月陆续投产)和煤电机组利用小时增加因素影响,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本年度累计发电量约为608.15亿千瓦时,较2020年全年发电量增加56.83亿千瓦时,增长幅度为10.31%。
公司本年度发电量较去年增加,营业收入相应增长,但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持续高位,发电燃料成本同比大幅增长,公司毛利和归母净利润较去年有所下降。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2日,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资子公司名称: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
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研发投入能力及人才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2,000万元人民币在钱塘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青西二路1099号综合楼602-11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高飞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有助于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研发投入能力及人才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子公司设立后,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