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公司”)董事项琴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4.262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披露《南卫股份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董事项琴华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6万股。截止本公告日,项琴华女士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项琴华女士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新建先生主持。会议表决为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张亮亮先生、独立董事林辉先生因公务,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司德新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文玲女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李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联合体近期参与了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龙潭河综合治理项目”)的投标,根据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所属联合体预中标龙潭河综合治理项目。
现将相关项目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招标人:华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华宁县宁州镇。
(2)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0,0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其中,勘察设计工期:勘察、初步设计按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5、公示媒体: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二、联合体对方概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联合体对方概况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60,000万元。该公司业务范围为承担国内和国外水电水利、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燃气发电的规划研究、咨询、评估与工程勘测、设计、科研试验、监测检测、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监理;水利、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燃气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电力输配、供应、调度、购售;电网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维修、改造、设计、咨询服务;售电增值服务;网络售电服务;电力客户服务;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劳务人员并按国家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建筑(含人防)、市政、生态与环境工程、电子通信、公路、桥涵、航空港、港口、码头、输变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及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接入系统设计、地质灾害评价、科研试验、监测检测、概预算、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安全评价、招标文件编制及工程总承包、城市(乡)规划、装潢、基础处理、机电产品(含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配件、出版印刷物、餐饮、停车场、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物业服务、纸制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主体协调管理工作并承担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服务等工作;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以上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2、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项目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处于公示阶段,公司所属联合体最终能否获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732,758,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07,7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9.29%。
2021年11月22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百川资管和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发来的通知,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百川资管、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07,7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9.29%;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83,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2.32%,占公司总股本的28.13%,对应融资余额127,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2,3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14%,占公司总股本的3.84%,对应融资余额9,5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日常经营、投资收益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质押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2日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438 股票简称: 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1-06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集团”)持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43.8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通威集团累计质押529,150,000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7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81%。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通威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通威集团于2021年11月19日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1、股份被解质:
■
上述解质的部分股份已于当日办理了继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份的质押合同未约定质押到期日,当通威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即为质押到期日。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通威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通威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为日常经营需求。鉴于通威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通威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摘牌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房区威海路西侧局部地块”(地块编号:NO.2021HT049)的公开摘牌。因该摘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后暂缓披露上述决议事项,待事项确认后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以人民币4994万元成功摘牌“平房区威海路西侧局部地块”(地块编号:NO.2021HT049)的土地使用权,并取得相关《成交确认书》。公司于2021年11月21日与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摘牌方情况介绍
1、名称: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3栋
3、法定代表人:陈笠宝
4、注册资本:46208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10月8日
6、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及其零部件和开发、生产、销售;制造锻铸件、液压件;购销汽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NO.2021HT049
宗地位置:平房区威海路西侧局部地块
宗地面积:99870.2平方米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出让年限:50年
成交价格:4994万元
四、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进行网上摘牌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作为公司整体搬迁并进行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建设,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暂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1-086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被告上诉
●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消费签单欠款人民币3,567,199.35元、利息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的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由于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未履行承诺按时归还所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的相关欠款,对此酒店公司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美兰区法院已于2021年2月4日作立案预登记。2021年3月17日,公司公告美兰区法院已立案受理上述案件。2021年4月24日,公司公告该案件将于2021年5月31日开庭审理。2021年9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一审判决酒店公司胜诉。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5日、3月17日、4月24日、9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号、临2021-020号、临2021-036号、临2021-067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近日,酒店公司收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上诉答辩通知书》【(2021)琼0108民初5330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受理的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琼0108民初5330号],因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21)琼0108民初5330号民事判决书不服,现提出上诉,现将上诉人的上诉状副本送达给你,你须在收到该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答辩状一式叁份,送到(或寄到)我院民事审判庭。”
(二)上诉人黄金海岸集团的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原判决,判定上诉人无需支付被上诉人消费签单款利息;或依法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酒店公司涉及的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及酒店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
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运营数据为内部统计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任何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地使用上述数据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138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函》(上证公函【2021】28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在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10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DFI45号)(下称“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就有关事项要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每期发行时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