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 2021-122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 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七)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9月14日。
(二)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00万股。
(三)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四)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98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各类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10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9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已实际收到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3,49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990,000.00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38,956,6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438,956,6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1年11月21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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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456,600股增加至1,438,956,6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部分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14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验资报告。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23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107)、《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108)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109)。
近期,全资子公司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名称: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1MA6YD7DW3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塬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徐广友
注册资本:玖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0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20日至2037年07月19日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方矩管、方矩镀锌管、涂塑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铁精粉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XH48G4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溧阳市上兴镇中兴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董希标
注册资本:679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
名称: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2MA0F5NQ57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西扩区
法定代表人:伦凤祥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8日
营业期限:2020年06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脚手架、爬架及其配件的生产及租赁;金属构件的生产;光伏支架制造及加工;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制造及加工;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交电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1-057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1月11日,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1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徐国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徐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徐国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吕云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副总裁陆一品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谭家明先生、总裁助理孔东华先生、副总裁郝建男先生及制造总监杨渭清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黄敏、巩晓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水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尤松 张伟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五星铝业担保的金额为23,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五星铝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157.7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五星铝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贤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宽幅铝箔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钎焊铝箔;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五星铝业总资产为191,849.27万元,净资产70,484.65万元,总负债121,364.6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92,146.91万元,净利润2,177.9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五星铝业向兴业银行融资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23,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7日
四、董事会意见
五星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五星铝业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五星铝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54,838.71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4,83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0%。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柳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截至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柳向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柳向阳先生的通知,其已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赎回部分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6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赎回部分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子公司NEW METRO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新城环球”)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为3.5亿美元的无抵押固定利率债券,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自身价值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由新城环球提前赎回上述美元债券,并予以注销,详见《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赎回申报期内,投资者合计申报美元债券290,670,000美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按照债券票面的原价支付本金及应计未付利息,并于同日根据相关规定及债券条款注销已赎回的美元债券。本期美元债券截至本公告日剩余本金59,330,000美元,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6日到期还本付息。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5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刘凤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每家上市发行人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其成员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且公司目前正在申请办理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事宜,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推动公司B转H的工作,刘凤山先生主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刘凤山先生递交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凤山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治理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职务。
非常感谢刘凤山先生任职审计委员会期间所作的贡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6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网上交流定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5:00一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高管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1-6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吴李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李锋先生决定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次辞职后,吴李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吴李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李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履行增补董事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对吴李锋先生在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4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活动将于2021年11月25日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5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提升公司透明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将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1-01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于2021年11月25日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相关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上述网站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