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1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1-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杨成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以书面函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函”),提议将《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经对该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综合情况及履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苏甜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聘任为董事的情形。但其现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详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无法确定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会否为公司带来不确定影响,因此我们不同意该提名。并请各股东对该非独立董事提名慎重决策。

独立董事:

陈君柱 向吉英 李夏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69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杨成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以书面函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函”),提议将《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叶苏甜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程序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一一股东大会》以及金溢科技《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细则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提议人持有金溢科技股票7,499,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提议人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该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

2、提案主要内容

提议人提议,为完善公司内部民主决策制度以及引入外部专家的专业意见,提议补选叶苏甜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人查明:叶苏甜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提议人已就本次提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议人未发现被提名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如下:

二、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12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张东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蔡福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1年1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下午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8-20层01-08号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2日(周四)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差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四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苏甜女士简历

叶苏甜,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金融学硕士。叶苏甜女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兴通讯、中国平安集团、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叶苏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经查询,叶苏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6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52%;董事林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9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2%;监事何修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9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2%。前述标的股份已于2018年1月17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等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数均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其中郑坤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8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8%;林家兴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何修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坤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6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16%;林家兴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89%;何修明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89%。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姚其胜先生,副总经理陆巍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姚其胜先生持有公司1,09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100股;陆巍先生持有公司1,092,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012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姚其胜、陆巍。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注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区间为2021年12月14日-2022年6月13日,每年的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人当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其中,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2021年度可减持额度分别为273,200股、273,150股。

注2: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上述股东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查备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0号公告),同意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购买了“山东信托·恒祥10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民币总金额为1,000万元的信托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赎回上述投资产品,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59,287.68元,本金及收益于2021年11月19日均已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实际收益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正积极与株洲高新动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沟通银行账户解冻事宜,力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6、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提交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7亿元,比2020年同期减少38.83亿元,降幅63.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99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凯乐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相关风险提示

1、2021年上半年,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出现客户逾期支付货款、供应商逾期供货、销售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情况,且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专网通信业务已停顿。目前公司光纤生产正常进行,光缆、通信硅管等产品因账户冻结,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2、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谢保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张云红女士、谢保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谢保建先生减持计划已完成;董事李明先生、徐会景女士尚未减持股份,未来期限是否继续减持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董事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谢保建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4,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1%)、197,0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7%)、131,4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5%)、20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98,5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8%)。

目前,公司董事谢保万先生已减持完毕,现将谢保万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张云红女士、谢保建先生、谢保万先生已减持完毕,李明先生、徐会景女士尚未减持股份,未来期限是否继续减持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1年2月6日发布了《2021-011: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杨树嘉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47,158,4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1%。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杨树嘉业共减持公司股份7,406,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发布了《2021-101: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杨树嘉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39,751,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在本次减持计划下,杨树嘉业于2021年11月22日减持公司283万股股份,累计减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杨树嘉业发送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