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编号:临2021-027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41期F款
● 委托理财期限:18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已经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华旅游”)于2021年6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 年第546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公司收回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868,978.08元。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2021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九华旅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二)本次委托理财目的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型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授权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近日与工商银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21ZH341F,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41期F款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12,000万元
(4)起始日(交易日):2021年11月23日
(5)到期日:2022年5月26日
(6)期限:184天
(7)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50%/3.25%
(8)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9)挂钩标的观察期:2021年11月23日(含) - 2022年5月24日(含),观察期总天数(M)为183天;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每日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保持在区间内的天数。
(10)挂钩标的初始价格:产品起息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11)观察区间:观察区间上限:初始价格+660个基点,观察区间下限:初始价格-660个基点。
(12)预期年化收益率:1.50% + 1.75% ×N/M,1.50%、1.75%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 1.50%,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3.2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3)预期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如到期日根据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则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也按照同一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14)产品实际存续天数: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 (不含)。
(1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结构性存款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与本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九华旅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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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7,513.28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47,513.2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5.2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9.49%。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该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为“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同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2021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九华旅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2021年6月3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九华旅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号)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320,1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861,657.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42.55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2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60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已于2021年11月19日与湖南福瑞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1月10日止,《四方监管协议》涉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备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包含湖南福瑞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同时包括“甲方一”和“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712888013001272349,截至2021年11月10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另外甲方二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0,000.00元。
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及乙方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甲方二系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孟超、李威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的专户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的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的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二及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或甲方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一、甲方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及丙方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22年12月31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12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及丙方四方各持2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1份,其余留甲方一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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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振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0人,董事李晓、宋龙堂、王臣、邹彦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张卫江、肖继中、常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季文东、财务总监谢美玲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51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均自2015年12月4日起任职,连任时间已接近6年。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都先生、崔东树先生、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选举事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都,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商业年鉴社副社长,期间兼任中国汽车市场年鉴编辑部主任(1995年至2003年)。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
崔东树,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市场营销研究分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祝继高,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1-067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黄伟先生的书面辞职信函。黄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向董事会请辞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黄伟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黄伟先生的辞任将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填补黄伟先生空缺的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黄伟先生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3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将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控股”)函告,获悉章源控股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3. 章源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章源控股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 2021一07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81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的公告》。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北稀高科MTN001,债券代码:102103040)。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期限3年,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3.88%,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
本期中期票据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
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8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498号)批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期限为2年期;品种二发行期限为3年期,两个品种间可互拨。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1年11月22日结束,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24.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10%;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36.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35%。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7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于2021年11月25日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6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一一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活动的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5:00一一17:00。
2、本次活动的交流网址:本次活动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3、届时,本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的在线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获得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华阳新材”)收到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华阳新材旗下华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批复》(晋国资运营﹝2021﹞446号),原则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通知,根据《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恒力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0,44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划入“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股,持股比例为76.07%。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612,342股,持股比例为29.84%,其中:恒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98,172,342股,持股比例为19.86%;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702,440,000股,持股比例为9.98%。
本次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及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