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进行了必要登记,同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1年5月6日-2021年11月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共有1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杨延女士在其减持股票前,公司已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因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安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葛民、张欣、杨宝海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原因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李义升、杨延因其近亲属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东北京金辰映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股东杨延的一致行动人,因此该三位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均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三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除回避表决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磐、李史密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特定股东邵鹏先生在IPO前通过河南金海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连云港太平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124,4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23,800,000股)的0.50%。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邵鹏先生在IPO时承诺,上述股份解锁后,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7年10月31日解锁上市,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邵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方面考虑,邵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124,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且将遵守减持新规的数量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邵鹏先生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董事陈培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89,98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卫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8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监事陈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7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0.006%;高级管理人员周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7,8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培荣先生计划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50%;钱卫刚先生计划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900股无限售流通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4%;陈东先生计划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股无限售流通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5%;周明强先生计划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900股无限售流通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4%。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实施。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陈培荣先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太平洋实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违反上述第1项和第2项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第2项承诺的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或应付太平洋实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董事钱卫刚先生、监事陈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明强先生无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陈培荣先生、钱卫刚先生、陈东先生及周明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3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截止2021年11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55,165股,已经回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9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48元/股,累计支付金额人民币20,096,152.20元(不含交易费)。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经按照原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影响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2021年2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起,详见公司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2021年3月10日,朱言诚女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被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
(二)贾仁耀先生、朱言诚女士于2021年6月8日被选举为监事,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了其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详见《泰禾智能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回购期间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10日,由4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股权,公司增加股本70万股。
2、因2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4月2日回购注销。
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7名对象共计15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9月1日上市流通。
4、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任职公司监事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0月21日回购注销。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1-05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8,094,25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1月31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置地控股”)、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不动产”)2名投资者发行373,411,878股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如下:
■
注:2019年6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867,059,398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股2,839,641,43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股373,411,878股。
2019年6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地产集团、华润置地控股、平安不动产持有的限售股分别为 3,407,569,721 股、412,246,713股和35,847,54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096,135,252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相关承诺函,华润置地控股、平安不动产关于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如下:
华润置地控股、平安不动产承诺,其通过认购配套资金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前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最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按照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华润置地控股及平安不动产未有违反前述承诺之情形。
四、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8,094,25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9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华企业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下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下同);
2、回购股份价格: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08元/股,该价格区间上限未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3、回购期限: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1年11月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南存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二)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按回购总金额上限20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82.08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366,47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149,973,551股的1.13%以上。按回购总金额下限10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82.08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2,183,23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149,973,551股的0.57%以上。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08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24,366,472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149,973,551股的1.13%,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8,621,388.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97,978.18万元,货币资金为875,698.84万元。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2.32%、6.25%、22.84%。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1年11月4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浙江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回购提议人南存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尔、南笑鸥、南金侠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1年11月4日,上述对象均回复其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南存辉先生于2021年11月3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南存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0,901,0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3.0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南存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暂存处理,待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最终处理方案后处理;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507443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方案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7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减持的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监事王永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0%;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静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安徽大地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王永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88%;陈静武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4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88%;陈静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00%。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收到王永东先生、陈静武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公告编号:2021-04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4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3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活动将于2021年11月 25 日(星期四)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