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于2021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0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7,593,0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93%)的股东喻英莲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近日,本公司收到股东喻英莲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喻英莲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止本公告日,喻英莲持有公司股票37,593,0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喻英莲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本人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中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50%。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喻英莲女士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喻英莲女士将根据市场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公司将按规定对喻英莲女士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733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1-08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2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 真:028-87072857
电子邮箱:Yanghao@xlqp.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邮政编码:610073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733”
2、投票简称为“西菱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8日16:00之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杏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12月10日到期。公司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 年12月10日,有助于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12月10日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 年12月10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1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1年12月10日到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公司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10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本次《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中议案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7日(9:00-17: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光芒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7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公司股份130,812,874股,占公司总股份801,929,568股的16.312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2人,代表公司股份18,575,9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164%。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12,436,9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02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公司股份18,375,9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其中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29,519,97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6%,1,292,9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6%;反对1,2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99%;反对1,2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129,205,5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3%,1,607,317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0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3%;反对1,60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73%;反对1,60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129,203,6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98%,1,609,217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03,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98%;反对1,60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71%;反对1,60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郑冬梅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1-125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关联股东俞熔先生、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熔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合并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156名,代表股份1,346,088,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89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合计149名,代表股份302,493,8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2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15名,代表股份540,890,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1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1人,代表股份805,197,0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57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089,33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37,84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2,155,48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337,84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凯、罗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