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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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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经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二、本次增加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基金

三、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参与基金

上述在汇成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2、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11月25日起。

3、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汇成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汇成基金交易系统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元。

(3)汇成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汇成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汇成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汇成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参加认/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基金

上述汇成基金代销的基金均参加本次认/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1年11月25日起。

3、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认/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条1款所述基金可享受认/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汇成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汇成基金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汇成基金,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汇成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浦银安盛普华66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截止2021年11月19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84,548,447.25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2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4 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浦银安盛普嘉87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截止2021年11月19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0,923,533.94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2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4 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