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9
关于实施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由于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1.81元/股调整为8.61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3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31元/股调整为11.81元/股。
二、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4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最新总股本 62,622.73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03,927,404.80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1月23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11月23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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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81元/股调整为8.61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81-3.20=8.61元/股。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17,545,150.34 元(含本数)。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