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7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三季报披露,2021年半年度末和三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及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4.97亿元和5.31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89.7%和102.68%,主要为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公司称增长原因为合并常州锂源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3.24亿元和1.74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134.79%和26.09%,公司称增长原因为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预付账款分别为0.88亿元和2.98亿元,比期初分别增长62.97%和451.86%,公司称增长原因为预付材料款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业务列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票据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2)结合公司收入业务和经营模式变化、下游客户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变化的情况,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说明应收项目短期内大幅增加的合理性,以及客户票据结算短期内大幅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3)预付款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发生时间、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4)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往来项目,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5)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分业务列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票据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其中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液、制动液、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养护品等,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产品系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
1)报告期末,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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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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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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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按票据交易的前手进行统计。
4)报告期末,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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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按票据交易的前手进行统计。
(2)结合公司收入业务和经营模式变化、下游客户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变化的情况,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说明应收项目短期内大幅增加的合理性,以及客户票据结算短期内大幅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0年至2021年9月应收项目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龙蟠科技合并报表口径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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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常州锂源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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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剔除常州锂源后的应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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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9月30日应收项目合计70,490.61万元,较期初增长76.37%,其中应收账款52,121.41万元,同比增长118.85%,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18,369.20万元,同比增长13.74%。剔除常州锂源的影响后,公司三季报末和半年报末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应收项目较期初分别下降20.87%和9.67%,主要系原有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应收项目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常州锂源,常州锂源主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下游客户主要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瑞浦能源有限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新能源产业链公司,根据常州锂源与前述客户的销售合同,销售回款主要采用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账期3个月或6个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在经营模式、下游客户、销售回款政策均与原有的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及票据结算短期内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6月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常州锂源所致。
常州锂源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同行业上市公司德方纳米三季报应收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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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锂源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6.24%,可比业务上市公司德方纳米占比为46.05%,不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德方纳米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10%,常州锂源占比为13.39%,常州锂源略低于德方纳米,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公司应收项目短期内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常州锂源所致,具有合理性;客户票据结算短期内大幅增加主要系常州锂源所属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结算惯例所致,具有合理性。
(3)预付款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发生时间、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1)报告期末,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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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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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长沙友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磷酸铁锂的委外加工商。
3)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龙蟠科技合并报表口径预付账款各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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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剔除常州锂源后预付账款各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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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6月末、2021年9月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826.21万元、29,765.09万元,比期初分别增长64.36%和454.28%,公司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2021年6月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常州锂源,剔除常州锂源后各2021年6月末、2021年9月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440.92万元、5,343.06万元,与期初预付账款余额基本持平。
常州锂源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同行业上市公司德方纳米第三季度预付账款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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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常州锂源预付账款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48.59%,可比上市公司德方纳米该占比为27.04%,常州锂源占比相对较高,主要以下原因:
①今年以来,磷酸铁锂正极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持续上升,为保障业务原材料供应,锁定原材料货源,公司结合生产、销售计划执行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备货;
②公司于2021年5月底完成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收购,第三季度尚处于整合期,在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公司存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致使预付账款增加。
综上所述,期末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符合公司和行业的发展变化,增长具有合理性。
4)公司应收款项与预付账款增长与业务发展状况的关系
剔除常州锂源后,龙蟠科技截至2021年9月末的应收款项与预付账款与2020年末相比均呈下降趋势,公司应收款项与预付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将常州锂源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中航锂电、亿纬锂能等锂电池行业的知名客户,一直与其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结算方式。2021年1-9月,常州锂源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款项主要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累积。常州锂源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结算惯例。
2021年以来,上游锂材供应较为紧张,价格逐渐上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企业为了保证原材料供应和采购成本,均有意识地进行了提前备货,以保证自身的产品供应和市场地位。由于原材料预付款增加,同行业公司德方纳米2021年9月末预付账款较2020年末增长221.71%,参与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业务的富临精工预付账款增长861.41%。2021年9月末预付账款金额较高的情况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内较为常见。
综上,公司应收款项与预付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将常州锂源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常州锂源应收款项金额较高符合行业惯例,预付账款金额较高是由目前上游原材料暂时性供应紧张所致,公司通过增加预付款提前备货的方式保证自身产能和占领市场,使得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4)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往来项目,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往来项目,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三季报披露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票据情况准确。公司应收项目短期内大幅增加原因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客户票据结算短期内大幅波动原因合理。公司预付款项情况披露准确。公司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往来项目、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问题2、三季报披露,2021年半年度末和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21亿元和5.78亿元,分别比期初下降20.68%和63.59%;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78.89万元和536.7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3.23%和97.46%,与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48亿元,额度较大;2021年前三季度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5.16和15.9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地、存放额度、账户性质、利率等,与控股股东在同一银行开户的情况、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共管账户情况;(2)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及投资安排、相关资金需求等,结合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占净资产比例和负债率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本年货币资金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公司业务和客户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等,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合理性;(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的交易对象、是否关联方、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流出;(5)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如涉及非标类投资,请披露资金最终流向和投资标的底层资产情况;(6)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地、存放额度、账户性质、利率等,与控股股东在同一银行开户的情况、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共管账户情况;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地、存放额度、账户性质、利率等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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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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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控股股东在同一银行开户的情况、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共管账户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行银行、建设银行、南京银行、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共同开户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在上市公司的开户银行中无贷款;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报告期内以其持有龙蟠科技的1,835.00万股股份质押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5亿元, 质押期限自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2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或承担义务的协议安排。
经访谈存在共同开户的银行和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共管账户的情况;经询问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书面回复确认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共管账户的情况。
(2)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及投资安排、相关资金需求等,结合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占净资产比例和负债率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本年货币资金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1)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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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32,235.40万元,主要由以下事项综合影响: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6.77万元,主要影响因素详见本问题回复“(3)、2)”部分。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减少126,891.46万元,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赎回现金管理类产品收回现金151,600.00万元;
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27,079.01万元;
③投资支付的现金10,358.20万元(其中支付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尾款6,058.00万元,支付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款2,300.00万元,支付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万元);
④常州锂源收购磷酸铁锂业务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81,990.80万元;
⑤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支付现金159,855.55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增加94,125.99万元。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及向金融机构借款134,406.79万元,偿还借款支付利息等支出39,866.75万元。
2)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占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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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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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平均降低46.35%,本公司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36.43%,降低幅度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低。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占净资产比例为25.0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16.35%,主要系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3)同行业可比公司负债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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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末的主要经营业务为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资产负债率为28.44%,高于康普顿资产负债率13.84%、低于中晟高科资产负债率61.25%、与德联集团资产负债率23.58%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1年度公司通过收购扩展磷酸铁锂业务,新增子公司常州锂源,金融机构借款净增加10.10亿元,致使资产负债率快速提高,公司2021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52.44%,接近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同行业可比公司德方纳米的资产负债率55.10%。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各个项目的资金收支与公司业务开展、生产经营及投资安排、相关资金需求相符,公司货币资金占净资产比例和负债率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下降幅度较大具有合理性。
(3)结合公司业务和客户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等,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合理性;
1)结合公司业务和客户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等,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原因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的销售回款政策为:对经销商一般采取全额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政策,仅给予极少部分信用好、采购量大的经销商信用额度;对于集团客户和OEM/ODM客户的结算均需要给予一定的信用期。报告期内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的回款以电汇为主票据为辅,报告期内上述政策未发生明显变化。报告期内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前五大客户结算方式和回款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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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扩展磷酸铁锂业务,新增宁德时代、天津力神电池等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链客户,磷酸铁锂业务相关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和回款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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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扩展的磷酸铁锂业务的回款以票据为主、电汇较少,其结算方式和销售回款政策与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存在较大差异。磷酸铁锂业务客户基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公司收到的票据主要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贡献较小。同时随着公司业务扩展和生产经营规模的增加,需要支付的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税费等不断增加。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影响,报告期内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销售收现占营业收入比例和采购付现占营业成本比例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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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销售收现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7.57%,略高于采购付现占营业成本的比例94.71%,二者差异较小;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销售收现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6.15%,低于采购采购付现占营业成本的比例74.21%,龙蟠科技预付账款2021年9月末较2020年末增加24,395.07万元,其中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因并表增加24,422.03万元,占比100.11%,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预付账款2021年9月末较2020年末减少26.96万元,减少比例0.50%。不同业务销售收款和采购付款情况与公司和客户、供应商的结算政策相符。
综上因素导致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2)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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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净利润21,980.7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77万元,二者间差异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存货采购增加影响金额-40,740.79万元;②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金额4,237.24万元;③筹资活动的利息支出影响金额2,862.54万元;④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的影响金额为8,008.06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的影响金额为3,003.64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进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领域,该行业销售回款主要采用票据结算,回款政策较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有所不同,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存在一定影响。
综上,报告期净利润增加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具有合理性。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的交易对象、是否关联方、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流出;
2021年1-9月,按照款项性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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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支付的主要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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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发生额大于100.00万元的主要单位交易金额合计14,964.93万元,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的60.35%,其余单位金额较小不再一一列示。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流出。
(5)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如涉及非标类投资,请披露资金最终流向和投资标的底层资产情况;
1)2021年1-9月,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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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1-9月,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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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购买和赎回现金管理类产品,不涉及非标类投资。
(6)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地、存放额度、账户性质、利率等的说明准确。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共管账户,不存在公司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占用的情况。公司本年货币资金大幅下降原因合理。公司货币资金占净资产比例和负债率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及投资安排、相关资金需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与公司业务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变化相符。公司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合理性。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的交易对象、是否关联方、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的说明准确。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流出。公司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与我们了解情况一致。公司不涉及非标类投资。
问题3、三季报披露,2021年半年度末和三季度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8.48和8.60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73.42%和75.87%,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59亿元和2.95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148.44%和360.49%,公司称上述项目增长原因为合并常州锂源相关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列示常州锂源主要固定资产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账面净值、资产所在地、目前运行情况等;(2)列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计划投资额、目前投资额、建设进度、资产所在地等,并结合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说明大额投资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因和合理性;(3)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包括交易对方、采购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情况、是否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4)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列示常州锂源主要固定资产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账面净值、资产所在地、目前运行情况等;
1)本报告期末,常州锂源主要固定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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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占常州锂源合并报表固定资产比例为70.98%,平均成新率为84.54%,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列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计划投资额、目前投资额、建设进度、资产所在地等,并结合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说明大额投资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1)报告期末,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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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前投资额包含已经结转固定资产的金额。
2)结合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说明大额投资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1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有着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大额投资购建固定资产,一方面是公司因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的固定资产投资,如天津SMB储罐项目等;另一方面是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状况加大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等领域的投资。
在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与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等产品的产能均已处于较为饱和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资、扩充产能,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依托规模效应,发挥成本优势。2021年1-9月,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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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量均为公司自主生产产量,除自主生产产量外,公司还通过委外加工生产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75,551.51吨,委外加工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2,398.93吨。
综上,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购建的主要原因系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项目投资建设,具有合理性。
(3)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包括交易对方、采购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情况、是否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
1)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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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披露的常州锂源主要固定资产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账面净值、资产所在地、目前运行情况等披露准确。公司披露的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资产名称、计划投资额、目前投资额、建设进度、资产所在地等情况说明准确。公司大额投资购建固定资产符合业务开展需求、变动原因合理。公司披露的在建工程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包括交易对方、采购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情况、是否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说明准确。
问题4、三季报披露,2021年半年度末和三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6.13亿元和7.29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90.97%和127.11%,公司称主要系原
材料采购增加;2021年三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1.43亿元,公司称系预付供应商基建、设备款项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类列示公司存货内容,包括存货类别、名称、存放地、账面价值等,并说明公司在短时间内大量采购原材料的考虑;(2)公司存货供应商前五名情况,包括名称、采购内容、交易金额、交易时间、是否关联方等;(3)列示预付供应商情况,包括交易内容、预付金额、预付时间、是否关联方等,说明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预付款项,并结合相关建设项目的行业惯例,说明提前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原因和合理性;(4)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分别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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