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1年11月18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全体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2021-2025)发展战略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并可于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查阅及下载。
(二) 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新通产拟转让所持联合置地股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于本项议案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胡伟、戴敬明均已回避表决。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联合置地”)主要为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新通产”)、本公司及2018年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拥有35.7%、34.3%和30%权益。目前,新通产拟将其所持有的联合置地35.7%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本公司作为联合置地股东,有权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放弃新通产拟转让的联合置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新通产为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拟放弃联合置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有关本项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十四五”(2021-2025)发展战略及关于放弃联合置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酌情修订、增加或减少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通产(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联合置地35.7%股权以278,755.06万元的底价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拟放弃行使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重要风险提示:本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最终落实。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方式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其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深圳国际和新通产需要履行的程序以及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均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影响本公司所持有联合置地的股权比例。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深圳国际及其子公司(包括新通产)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释义: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联合置地于2014年成立,主要业务为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2018年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万科。联合置地三家股东新通产、本公司、万科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7%、34.3%、30%。新通产拟将其所持有的联合置地35.7%股权以278,755.06万元的底价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的战略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后,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二)关联交易及审批情况
于本公告日,深圳国际间接持有本公司约51.56%的权益,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直接持有本公司约30.03%的权益,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深圳国际及新通产均为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最终落实。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方式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其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深圳国际和新通产需要履行的程序以及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均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影响本公司所持有联合置地的股权比例。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新通产拟转让所持联合置地股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请参阅下文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交易为止,除本次交易和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于本公告日,深圳国际间接持有本公司约51.56%的权益,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直接持有本公司30.03%的权益,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深圳国际及新通产均为本公司关联人。
2、本公司董事长胡伟、董事戴敬明在深圳国际分别担任董事、董事及财务总监职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新通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业中城19B;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革非;深圳国际间接拥有其100%权益。主要经营范围:运输信息咨询、运输平台专用软件开发、兴办各类实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根据深圳国际提供的数据,新通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9.49亿元,净资产75.95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87亿元,净利润16.53亿元。
2、深圳国际基本情况:
新通产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国际成立于1989年,为一家在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董事会主席:李海涛,主要营业地点: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科学馆道一号康宏广场南座22楼2206-2208室。于2021年10月31日,深圳国际已发行股份为2,266,714,438股,每股面值1港元。深圳国际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深圳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收费公路、港口及环保业务。深圳国际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圳国际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港币1,131.87亿元,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为港币343.87亿元,2020年度收入为港币194.52亿元,股权持有人应占年度纯利为港币40.07亿元。有关深圳国际的进一步资料,可参阅深圳国际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或深圳国际网站(www.szihl.com)披露的信息。
3、除本公告所披露的以上内容外,本公司与新通产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放弃新通产拟转让的联合置地股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
联合置地注册资本为71,428.57万元,三家股东新通产、本公司、万科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7%、34.3%、30%。新通产拟将其全部出资25,500万元(即联合置地35.7%股权)以278,755.06万元的底价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的战略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后,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股东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进一步信息,可参阅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www.sotcbb.com发布的《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35.7%股权转让公告》。
(二)联合置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8月20日;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民治路西侧锦尚商业楼102;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民治路西侧锦尚商业楼102;注册资本:71,428.57万元;法定代表人:范志勇。主要经营范围:城市更新及旧城改造工程业务;房地产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管理等。于本公告之日,联合置地权属清晰完整,没有权利限制的情况。
联合置地的主要业务为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地块的土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梅林关更新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住宅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在售资产主要为公寓,未售资产主要为商业及办公物业。有关联合置地的经营情况和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可参阅本公司历年披露的定期报告。
联合置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及截至2021年10月31日止10个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公司不会与新通产或联合置地签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实际进展,按照产权交易所及/或新通产的合理需求,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签署一份附条件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或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签署一份无条件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通产拟转让其拥有的联合置地全部35.7%股权。根据新通产的书面通知以及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发布的公告,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278,755.06万元。本公司和万科均有权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若仅有本公司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将以不低于278,755.06万元的价格获得联合置地35.7%股权;若本公司和万科同时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将以不低于148,698.27万元的价格获得联合置地19.04%股权。无论何种情况,加上本公司目前持有的34.3%股权,本公司将成为联合置地第一大股东,在联合置地的经营管理中起主导作用。这与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发展战略不一致。此外,本公司目前处于资本支出高峰期,预计未来在深投控基建收购、机荷高速改扩建、外环项目以及多个清洁能源和垃圾处理项目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本公司若行使优先购买权,将进一步加大本公司的资本支出规模以及提高本集团的负债比率,给本集团的筹资能力带来挑战,不利于本集团优先考虑的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发展。本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的战略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后,拟放弃新通产拟转让的联合置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这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由于以公开方式在产权交易所进行,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最终得以落实还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影响本公司所持有联合置地的股权比例,也不会导致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批准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新通产拟转让所持联合置地股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伟、戴敬明均已回避表决,有关议案获得其他与会9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的一致通过。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召开前认可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及公平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为:董事会就关联交易召集、召开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以及表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审核委员会意见
审核委员会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审核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为:若本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本公司将成为联合置地第一大股东,将主导相关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及销售,这与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发展战略不一致。此外,本公司若行使优先购买权,将进一步加大本公司的资本支出规模以及提高本集团的负债比率,给本集团的筹资能力带来挑战,不利于本集团优先考虑的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发展。本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的战略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后,拟放弃新通产拟转让的联合置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这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属合理的业务和经济行为。此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4、股东大会的批准要求
本次交易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当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之外,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之日,本集团与新通产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本集团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之内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中,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86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谨定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召开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A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
至2021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非公开协议受让深圳控股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批准、确认及追认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签署的买卖协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签署的付款责任协议(“协议”)以及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其他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任何经正式授权的董事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宜的所有行动及事宜,以实施或使协议生效并履行协议条款以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任何经正式授权的董事在主要条款、条件不构成实质性修订的情况下,批准交易方案的修订。
2、审议及批准关于“十四五”(2021-2025)发展战略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放弃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在取得或完成中国及/香港相关当局的任何必要批准或备案的情况下,本公司之中文名称将由“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而本公司之英文名称将由“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更改为“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并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处理与更改公司名称相关的各项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手续,以及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上市地交易所和相关监管机构不时提出的修改要求,进行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修改(如有)。
5、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第4项特别决议案获通过的情况下,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处理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手续,以及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上市地交易所和相关监管机构不时提出的修改要求,对修订稿进行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文字性修改(如有)。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的《关于收购深投控基建100%权益(关联交易)的公告》、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已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并可于本公司网站(www.sz-expressway.com)查阅及下载。
(三)特别决议议案:第4、5项议案。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案。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3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有权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本公司H股的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本公司A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及填妥之授权委任书必须于本次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本公司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安排:
1、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2、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30-11:00,11:0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3、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赵思远
电话:(86) 755 – 8285 3332
传真:(86) 755 – 8285 3411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 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本委托书中有关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8月10日、8月25日及11月23日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相关资料。
2、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及相应的会议材料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通过关于放弃新通产拟转让所持联合置地股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