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11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9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上市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珠海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年建珠并购贷字第001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贷款1.3亿元用于置换纳思达收购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佳”)51%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和费用,借款期限为2019年4月19日到2023年4月18日,并于2019年4月4日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拓佳51%股权质押给建行珠海分行担保上述债权;签订了编号为 2019年建珠并购贷字第003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贷款1.2亿元用于置换纳思达收购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威”)51%股权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和费用,借款期限为2019年4月19日到2023年4月18日,并于2019年4月4日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欣威51%股权质押给建行珠海分行担保上述债权。2019年4月4日,纳思达与建行珠海分行签订编号为 2019年建珠并购贷字第002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贷款0.7亿元用于置换纳思达收购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51%股权所支付的转让价款和费用,借款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到2023年5月9日,并于2019年4月4日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中润51%股权质押给建行珠海分行担保上述债权。
2021年10月22日,纳思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横琴格之格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横琴格之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格之格”)签署《购买资产协议》,将公司所持的 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Seine(Holland)B.V.、Ninestar Technology Company Ltd、 Static Control Holdings Limited、拓佳、珠海纳思达智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欣威、中润,按股权作价对横琴格之格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9,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拟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4)。
本次交易中,为顺利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程序,纳思达已于2021年11月2日以2.81亿元作为保证金,于2021年11月4日解除了纳思达上述股权质押,并于2021年11月9日办理完工商变更,至此,中润、欣威、拓佳的股东已由纳思达变更为横琴格之格。现为置换上述保证金及继续履行上述并购贷款合同,保障建行珠海分行相应债权的实现,横琴格之格将其持有的中润、欣威、拓佳三家公司51%的股权质押给建行珠海分行为纳思达进行质押担保,并于2021年11月17日分别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2021年11月19日办妥质押等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横琴格之格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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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年11月27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2楼、7楼B区,02栋1楼A区、2楼,03栋,04栋1楼、2楼、3楼、4楼、5楼,05栋
4.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7445.3194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科技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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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横琴格之格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机构/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2、担保方式:横琴格之格持有的中润、欣威、拓佳三家公司51%的股权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担保额度:3.2亿人民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83.5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5.44%;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72%;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元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元。
六、备查文件
1、横琴格之格《股东决定》
2、《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