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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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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21-08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因其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三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自主换股,以及其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相关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导致华夏控股持股比例自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11月24日累计被动下降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前述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控制权结构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夏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文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华夏控股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夏控股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及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导致其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发生被动减持累计为196,304,552股股份,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其中,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11月23日被动减持的195,477,55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3月13日、2021年6月1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9月10日、2021年11月24日进行了披露。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华夏控股被动减持股份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夏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文学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夏控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及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导致的被动减持。后续华夏控股因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约定执行强制处置程序而导致被动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夏控股权益变动的情况,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夏幸福

股票代码:6003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卫星导航产业园44号楼北侧三层(科技大道北侧、规划三路西侧)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2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2-ABC-4层400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2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滨河工业区零号区2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2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夏控股基本情况

(二)鼎基资本基本情况

(三)东方银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华夏控股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鼎基资本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东方银联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夏控股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三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19日合计换股37,491,903股,华夏控股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相关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华夏幸福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处置华夏控股持有的158,812,649股股份,导致华夏控股累计被动减持196,304,552股股份,占华夏幸福目前总股本的5%。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主动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但存在如下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相关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华夏幸福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上述业务相关金融机构拟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对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操作,计划减持不超过78,274,40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上述相关金融机构将根据协商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以及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18,307,12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5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22,002,5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56%。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夏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文学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华夏控股可交换债券于2020年12月14日及2021年2月10日进入换股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19日换股数量为37,491,903股,占华夏幸福目前总股本的0.96%,执行的换股价格为8.03元/股。

根据协议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华夏幸福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处置华夏控股持有的158,812,649股股份,占华夏幸福目前总股本的4.06%。

上述换股和强制处置行为导致华夏控股累计被动减持196,304,552股股份,占华夏幸福目前总股本的5%,具体明细如下:

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夏幸福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夏控股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将108,129,659股华夏幸福股份(占华夏幸福总股本的2.76%)办理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后,剩余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数量为69,880,911股,占华夏幸福总股本的1.79%。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其他安排、亦未对华夏控股在华夏幸福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以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权益变动相关证明。

二、置备地点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系电话:010-59115198

传真:010-59115196

联系人:胡艳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文学

2021年11月2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文学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