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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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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3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占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总股本的3.40%。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01,774,998股,限售期为12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22.62%。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1,547,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452,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账户数量为18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7,074,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2%,其中,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为101,774,998股,战略配售股份为15,300,000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相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平潭德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瑞凯嘉德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誉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中信证券艾力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

1、艾力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艾力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数量、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承诺;

3、持有艾力斯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艾力斯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艾力斯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7,074,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2%。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3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3.40%。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01,774,998股,限售期为12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22.6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1:深圳市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0月9日变更企业名称为“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的。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油泵”)股票于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目前新能源车相关配套产品的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小,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8%。公司产品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021年6月6日,公司发布《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副总经理谭小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021年11月24日,谭小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7,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除副总经理谭小平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目前新能源车相关配套产品的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小,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8%。公司产品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为“《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文慧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1,387,105股、12,409,643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19.54%、7.73%。二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987,2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61.62%,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

● 截至本公告日,许仲秋先生和许文慧女士所持有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许仲秋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许仲秋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2,5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2%。许文慧女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4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7,341,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7%。上述质押总计对应融资余额为13,458.00万元。许仲秋先生及许文慧女士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职务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许文慧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2)截至目前,本次质押不会出现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谭小平持有公司股份111,38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61,200股,来源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50,184股,上述股份已于2017年11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6日披露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副总经理谭小平计划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截至2021年11月24日,谭小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7,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1-12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5.00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04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509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10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的回复》等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的回复(修订稿)》等公告文件,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的回复(二次修订稿)》等公告文件。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第一次延期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的影响,具体如下:

1、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已经进入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标的公司的经营地分布于北京、上海、西安,其中北京疫情出现反复,近期的疫情防控政策更加趋严。

2、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分布于全国多地区,因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反复及相关防控工作影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尽调程序,包括询证函、实地走访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2021年11月30日)后,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再次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11月30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和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抓紧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1-04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市南支行、招商银行秦岭路支行、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顿”)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1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0日

(5)理财本金:4,000万元

(6)收益率:2.9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2、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1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0日

(5)理财本金:4,000万元

(6)收益率:2.9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3、受托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23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4日

(5)理财本金:5,000万元

(6)收益率:3.2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招商银行、青岛银行皆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197,210,626.21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5.9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经公司评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从而对投资安全及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1-06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公司58,127,69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144,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公司1,766,26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0,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持有公司128,51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财务需求,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1,455,934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51,9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赵志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2,244,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股份比例0.31%;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2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股份比例0.003%;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股份比例0%。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财务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股东根据自身财务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期间。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及自身财务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