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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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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

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纺集团”)签订了《股权

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博公司”)10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有关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后续进展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公司参

与竞买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关于公司参与竞买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021年11月24日,公司与轻纺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4171295

2.成立时间:2000年08月25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黄山大道中段7号1栋6层

4.法定代表人:谢英明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注册资本:180000万元整

7.经营范围: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光学设备仪器、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轻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持有的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及10389.528871万元债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产权转让价格

甲方将上述股权及债权以人民币17739.528871万元(大写:壹亿柒仟柒佰叁拾玖万伍仟贰佰捌拾捌元柒角壹分)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方式

上述产权转让标的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因此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四)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321万元(大写:伍仟叁佰贰拾壹万元整)转为产权转让价款。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12418.528871万元(大写:壹亿贰仟肆佰壹拾捌万伍仟贰佰捌拾捌元柒角壹分)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

3.甲、乙双方同意,前述产权转让价款到达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后,由双方分别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付款委托函,并按下述时间节点支付至甲方:

(1)本条第2款约定价款到达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后3日内,支付甲方全部转让价款的92%;

(2)剩余8%转让价款在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且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乙方另行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后支付:

①本次产权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②乙方完成对标的企业的交割日审计,且认为不存在需要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情形;

③甲、乙双方关于本次产权交易的其他约定执行完毕。

(五)产权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

2.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由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交割之日止标的企业产生的损益由标的企业承担和享有。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开展交割日审计,甲方督促标的企业予以配合。

3.经交割日审计发现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与甲方披露的情况(包括甲方及标的企业为组织本次产权转让而披露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存在重大差异,或者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产生非经营性损失以及账实不符、账表不符的,相关损失金额单独或合计超过50万元的部分须由甲方对乙方据实补偿。相关情形列举如下:

(1)评估基准日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存在的以下情形,导致标的企业经济损失单独或合计超过50万元:

①标的企业有形资产(设备、存货、房产等)权属重大瑕疵、遗失、报废、盘亏,标的企业对外债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等)不真实,标的企业对外负债未披露。

②企业存在账实不符、账表不符、违规担保、不实债务及职工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的经济损失。

③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因标的企业及其职工行为导致的人身或财产侵权、环境污染、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罚款等损失。

(2)标的企业账面价值不足50万元,但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权属重大瑕疵。

(3)与上述(1)至(2)项情况相似,且导致标的企业经济损失达到相应标准的情形。

(六)权证的变更及相关约定

1.受让方同意并承诺,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协调标的企业或代为标的企业向转让方一次性足额偿还2021年4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款项中950万元的借款利息(利率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2.受让方同意并承诺,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协调标的企业或代为标的企业向转让方一次性足额偿还2021年5月13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40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利率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3.受让方同意并承诺,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负责协调相关金融机构解除转让方为标的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责任。

4.受让方同意并承诺,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受让方负责协调标的企业结清欠付转让方所属企业重庆卓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欠款。

5.受让方同意并承诺,上述第1、2、4项承诺事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第3项承诺事项由双方指定专人与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在交割日前完成担保方式更换,解除转让方的担保义务。

6.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转让方控股子公司重庆北源玻璃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签署的《直供电转供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重庆北源玻璃有限公司筹建自身变电站未能在《直供电转供协议》约定的转供电期限内完成的情况下,受让方同意适当延长直供电转供期限,且维持基本条款不变。转让方应保证该《直供电转供协议》等相关条款及履行情况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导致标的企业合法利益受损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况。

7.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各类档案资料由标的企业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依法依规处置。

8.甲、乙双方同意,在股权交割日双方签署交割协议对本条第1-4项约定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清点移交标的企业证照、印鉴、产权证书、劳动合同、财务U盾及密码等(具体移交明细由双方指派代表根据标的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逐项登记确认)。

9.本条第1、2、4项约定的债权不包含在本次交易的债权10389.528871万元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保证金人民币5321万元(大写:伍仟叁佰贰拾壹万元整)。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公告相关内容,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扣除,违约金在扣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甲乙双方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甲方;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应当以保证金同等金额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在扣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甲乙双方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2.上述第1项违约条款仅适用于甲方或乙方根本违约导致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如合同双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但该违约情形并不导致本次产权转让合同无法履行,则违约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约情形并积极推进本次协议履行,导致守约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据实赔偿。

3.甲方披露的标的企业的资产存在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情况,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的保证与承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需予以赔偿。在双方确定赔偿金额后,由甲方向乙方据实予以补偿,补偿款项在双方确定金额后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补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在双方就本次产权交易中可能发生的补偿或赔偿事项全部协商一致并履行完毕前,乙方有权拒绝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出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第(2)项约定的书面尾款付款通知,且无需就此承担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奥博公司经营体量较小,根据奥博公司2021年1月-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5,064.42万元、净资产12,125.65万元,2021年1月-9月营业收入48,769.06万元、净利润579.37万元等数据基数较小,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考虑股权转让交割后公司将统一会计政策,且现有业务的丰富和进一步调整亦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因素,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本项目收购完成后,涉及相关产能规划调整、技术改造及和现有

业务的产业协同整合,未来盈利状况暂具有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未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股权债权转让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

至2021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1-05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1-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59)。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1-05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

● 增资金额:150亿元

● 审议程序: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拟向京投置地进行增资15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京投置地注册资本将由50亿元增加至200亿元,公司持有京投置地100%股权,持股比例不变。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

1、标的名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 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896号

4、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4年5月12日至2054年5月11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京投置地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情况

1、增资金额:150亿元

2、增资形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自筹

4、增资后股权结构情况:增资前公司持有京投置地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京投置地注册资本为200亿元,公司持有京投置地的股权比例不变,仍持有京投置地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优化京投置地的财务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京投置地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体”)持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08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当代文体本次解除质押无限售流通股9,340,000股后,累计剩余质押股份12,740,000股。

● 当代文体与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071,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本次解除质押无限售流通股9,340,000股后,当代文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剩余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740,000股,占当代文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63%,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当代文体有关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当代文体已于2021年11月24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340,000股购回,并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当代文体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当代文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商贸共持有公司股份783,071,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本次当代文体解除9,340,000股质押以后,当代文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74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1.63%,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截至本公告日,当代文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注:上述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为充分调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都市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圈”)部分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保持都市圈的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以人民币700万元转让全资子公司都市圈35%的股权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中达钜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达钜智”)间接持有都市圈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都市圈65%的股权,都市圈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该次董事会后,公司与中达钜智签订了《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达钜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州都市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0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中达钜智关于都市圈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首笔股权转让款项人民币350万元,并于2021年11月24日完成了都市圈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督促中达钜智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剩余部分的股权转让款支付。

本次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都市圈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备查文件

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84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1-085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卫枝女士的告知函,获悉黄卫枝女士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卫枝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卫枝女士持有公司151,609,6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37%,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75,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80%,占公司总股本的6.16%。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黄卫枝女士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本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二)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取得最终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交易概述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王子新材,股票代码:002735)自2021年2月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在停牌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于2021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王子新材,股票代码:002735)自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8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032、049、061、067、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重组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取得最终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八节风险因素”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作出了详细说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1-056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竞买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1-082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竞买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事项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