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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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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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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现有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兴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82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820手可转债。现有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七)资产评估机构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保荐机构通过安排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截至2021年6月30日持有发行人358,804股。同时,截至2021年6月30日保荐机构关联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1,435,360股,关联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持有发行人173,235股。

第二节 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2021年6月30日,源华创兴持有公司23,097.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6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文源、张茜夫妇。

截至2021年6月30日,陈文源、张茜夫妇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源华创兴100.00%股权。陈文源为苏州源奋、苏州源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直接持有公司12.89%的股份。张茜直接持有公司1.93%的股份。综上,陈文源、张茜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2.3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陈文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041968********,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1968年11月出生,公司创始人之一。1989年至1992年任苏州精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9年至2002年任爱斯佩克环境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泰科检测设备(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71********,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1971年10月出生,公司创始人之一。2002年1月至2005年6月任苏州市耐得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2005年6月至2015年7月任华兴源创行政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自上市以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公司2018-2020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等披露规定编制。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出具了会审字[2019]0391号、容诚审字[2020]215Z0008号、容诚审字[2021]215Z0029号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2021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1年1-6月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1年1-6月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规性与稳健性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3)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5)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6)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预收款项-779,550.75元、合同负债689,867.92元、其他流动负债89,682.83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预收款项-779,550.75元、合同负债689,867.92元、其他流动负债89,682.83元。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779,550.75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7)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启用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由2018年末的124,325.71万元增长至2021年6月末的406,427.04万元,增幅226.9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82%、81.93%、63.71%和63.48%,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18%、18.07%、36.29%和36.52%。

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内,三项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9.05%、51.87%、56.51%和53.64%。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报告期内,三项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8.29%、16.81%、33.69%和30.0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相比2019年末增加60,269.33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较大,年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以及年末销售回款较多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进行现金管理所致。2020年末金额下降较大,主要系进行暂时性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准则的要求,将预计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99.8万元、0万元、2.63万元和179.75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2019年度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大,主要系客户上海金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末支付了1,227.2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所致。截至2021年6月,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系下游客户晶方科技(603005.SH)、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等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2,252.76万元、58,937.79万元、87,557.98万元和91,32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8,379.59万元,主要系绵阳京东方2019年度因产线建设向公司采购相应的平板检测设备,因设备需与产线进行同步调试且销售主要发生于第三、四季度,年内回款较少,因此2019年绵阳京东方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此外,2019年公司获得了较大规模的BMS芯片检测设备订单,欣旺达、德赛等电池生产企业向公司采购相关BMS芯片检测设备,由于此前欣旺达、德赛与公司未开展合作,因此在产线架设、运行节奏和验收周期等方面较以往均有所拉长,也增加了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30,662.88万元,主要系当年完成对子公司华兴欧立通的收购并表,同时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规模随收入的增加相应增长。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3)报告期内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5、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19年有一定程度增长,主要系期末销售给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客户的自动化检测设备金额较大尚未完成调试验收所致。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增长33.25%,主要原因系当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华兴欧立通,同时自身业务规模增长、未来订单预期增加,因此存货有所增加。2021年6末,公司存货余额大幅提高,主要系上半年为公司生产及交付旺季,公司为保证生产稳定、备货较多。此外,由于二季度为产品交付旺季,因此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发行人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6、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原值及净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109.07万元、32,659.78万元、34,943.84万元和35,424.38万元,报告期内稳中有升。2020年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华兴欧立通所致,2021年6月末,固定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主要系购买了为封装测试所需的飞针检测设备及波峰焊。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行良好,能够按照预定用途发挥经济效益,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7、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分别为0万元、457.28万元、5,795.53万元和16,617.73万元。2020年起,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系IPO募投项目开始建设,使得在建工程规模持续增长。

8、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67.23万元、3,260.00万元、27,718.60万元和26,588.56万元,2020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长较快主要系当年完成收购华兴欧立通,确认客户关系及专利权账面金额较大所致。

与终端客户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服务能力及竞争优势的体现,发行人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收购带来的客户关系资产进行评估。中水致远采用多期超额收益法,将评估基准日的客户关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客户收入、有效年限、年流失率等因素。根据前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时经中水致远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 020382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最终确认因企业合并增加的客户关系无形资产金额为12,960.00万元。

9、商誉

2020年公司完成了对华兴欧立通的收购,确认商誉60,149.08万元。自收购以来,欧立通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生商誉减值。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65.56万元、363.34万元、255.96万元和3,099.24万元,主要为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2021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高,主要系IPO募投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投入较多,使得期末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

(二)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从公司的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38%、98.33%、93.39%和93.39%。公司的负债主要为经营活动形成的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合计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11%、82.47%、76.51%和80.74%。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8年及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8,000.00万元、2,000.00万元。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流动资金更加充裕,至期末累计偿还部分银行贷款。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已不存在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2020年,公司新增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导致应付票据金额出现增长。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原材料、设备工程款等应付供应商余额。2020年公司应付账款增长较快,主要系随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同步增加所致。2021年6月末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系上半年为公司生产旺季,应付供应商金额较大所致。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及占各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均较小。公司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均为预收销货款,公司根据客户资信情况、订单性质等因素预收部分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5,770.96万元、1,730.20万元、6,680.25万元和2,382.8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67%、7.36%和14.98%和2.91%,主要由短期薪酬构成,其变动与公司职工人数、薪酬标准以及激励制度相关。

6、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537.35万元、263.87万元、155.67万元和122.78万元,占各期负债总额的比例较小,主要为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对比如下: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精测电子数据来源自wind。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70、7.44、5.21和3.37,速动比率分别为2.19、6.62、4.63和2.63,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此外,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70%、11.19%、13.10%和20.16%,首发上市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在10%-20%左右,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06,213.44万元、108,747.59万元、163,335.45万元和89,074.96万元,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68%、86.46%、97.37%和105.36%,销售回款整体良好。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在继续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同时,继续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偿债能力,维持合理的财务杠杆水平。因此,公司偿付能力良好,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注3:2021年1-6月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9次、2.61次、2.16次和1.78次,呈下降趋势。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绵阳京东方2019年度因产线建设向公司采购相应的平板检测设备,因设备需与产线进行同步调试且销售主要发生于第三、四季度,年内回款较少,导致当期绵阳京东方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此外,2019年公司获得了较大规模的BMS芯片检测设备订单,欣旺达、德赛等电池生产企业向公司采购相关BMS芯片检测设备,由于此前欣旺达、德赛与公司未开展合作,因此在产线架设、运行节奏和验收周期等方面较以往均有所拉长,也增加了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最终导致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当年完成对子公司华兴欧立通的收购并表,同时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进一步下滑。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12次、3.51次、3.59次和1.78次,2020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上半年为公司生产及交付旺季,公司为保证生产稳定、备货较多,存货金额较大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

注1:可比公司精测电子数据来源自wind;

注2:2021年1-6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从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大致相同,2020年度、2021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当年完成对子公司华兴欧立通的收购,导致并表后期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使得当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变动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周转率一直保持较快的周转速度,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除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经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具体资产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结构性存货或短期银行理财,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均短于一年,属于短期现金管理,具有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奕目科技主要业务为开发工业光场相机系统,该系统可根据检测物深度实现分层显示功能,可应用于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等领域3D检测。奕目科技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投资奕目科技有利于公司积累工业光场相机系统的渠道、技术资源,并通过排他条款保障公司商业利益,目前公司已开始向奕目科技采购工业光场相机系统。因此,本次投资为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聚时科技主要业务为开发深度学习、复杂机器视觉、机器人控制等工业AI产品,拥有增加机器深度学习速度的技术平台,能帮助实现AOI检测设备算法迭代和优化,投资聚时科技有利于公司积累机器视觉算法的渠道、技术资源,协助公司提升半导体测试等领域AOI检测设备的机器学习效率、绑定合作伙伴。Scale Flux,Inc.主要业务为开发基于FPGA芯片的可计算存储固态硬盘(SSD)相关产品,产品的核心为FPGA芯片,目前公司的检测设备较广泛的应用了FPGA相关技术,投资Scale Flux,Inc.有利于公司积累FPGA芯片设计相关技术资源,协助公司提升检测设备的速度性能。

综上,聚时科技、Scale Flux,Inc.从事业务与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前述投资为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1,106.66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代缴社保和公积金、员工备用金等,金额相对较小,不存在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拆借资金等财务性投资。

5、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待抵扣进项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利润表各主要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0,508.35万元、125,773.73万元、167,749.64万元和84,544.35万元。公司抓住消费电子产业发展的机遇,凭借多年积累的研发能力、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实现收入的稳步增长。

(1)营业收入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作为国内领先的检测设备与整线检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一直坚持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上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2)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构成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接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