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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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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自2021年起将外部董事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ADC部分停产装置及关联项目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关停ADC发泡剂部分生产装置并终止实施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新增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情况如下:

注:由于增减条款,《公司章程》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交叉索引条款也随之调整。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公司章程的变更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最终以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二、议案三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2006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人:吴婷婷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12月14日下午 17:00 前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1-06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国有企业及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专业经验的多元化和能力结构的互补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除上述公告内所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以上述议案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提名孔玉生先生、刘同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两名候选人的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及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要求,两名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属于外部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简历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提名刘同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自2021年起将外部董事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ADC部分停产装置及关联项目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关停ADC发泡剂部分生产装置并终止实施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资产减值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计提ADC部分停产装置及关联项目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同意将上述议案一、二、三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6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玉生,男,汉族,1962年12月生,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江苏大学会计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会计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担任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孔玉生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同君,男,1962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镇江市委首届法律顾问、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镇江市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镇江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路漫修远(北京)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战略与发展总顾问;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总顾问。

刘同君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1-06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ADC部分停产装置及关联项目

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ADC部分停产装置及关联项目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ADC发泡剂原粉产品,因其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的原因,产能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地方政府在化工产业布局、产业准入以及环保管控方面要求也趋于严格;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近几年公司主动减少ADC发泡剂原粉生产,在ADC发泡剂复配改性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开拓高附加值复配产品。

根据化工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结合ADC发泡剂原粉目前效益情况以及公司项目发展、产品转型升级战略,公司决定从2021年11月起关停ADC发泡剂原粉部分生产装置并终止实施ADC 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计提ADC发泡剂相关资产减值准备5,473万元人民币,其中房屋建筑物3,029万元,设备1,629万元,在建工程815万元。除上述关停装置外的ADC发泡剂其他部分生产装置(生产复配、改性产品装置)仍正常生产。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当期损益5,473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停ADC发泡剂部分生产装置并终止实施ADC 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关停ADC发泡剂部分生产装置并终止实施ADC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