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三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74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三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本公司持有的信息显示玻璃业务板块三家全资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玻璃”)、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玻璃”)及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中显”)的100%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 转让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
● 评估对价及债务情况: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53,611.6万元,增值率30.87%。依据评估结果,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3,611.6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标的公司之一龙门玻璃尚欠公司往来款540,461,882.22元,依协议安排,如龙门玻璃未能按时偿付本公司的相应款项,则凯盛科技集团须替龙门玻璃向本公司偿还。届时凯盛科技集团代偿的款项由其自行向龙门玻璃催收。龙海玻璃和蚌埠中显与本公司评估基准日之前产生的互负债务将于交接基准日之前偿清,过渡期产生的互负债务将于过渡期审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偿清。
● 交易目的及影响:本次交易系转让出与新能源材料业务关联度较小的信息显示玻璃业务,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前与交易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标的资产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信息显示玻璃业务板块三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于2021年11月26日,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为此,本公司拟将标的资产转让予凯盛科技集团,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3,611.6万元。
根据协议安排,本公司与龙海玻璃、龙门玻璃及蚌埠中显(以下统称“标的公司”)应在交接基准日之前偿清评估基准日之前产生的互负债务(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往来款);在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2021年1月1日至交接基准日的相关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后,如本公司和标的公司在相关期间产生新的互负债务,各方应在相关金额确定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偿清(以截至交接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往来款)。
标的公司之一龙门玻璃自2020年1月2日起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截止评估基准日,龙门玻璃应付本公司往来款合计为524,886,037.28元;截至本公告日,龙门玻璃应付本公司往来款合计为540,461,882.22元。依协议安排,如龙门玻璃未能按时偿付本公司的相应款项,则凯盛科技集团须替龙门玻璃向本公司偿还。届时凯盛科技集团代偿的款项由其自行向龙门玻璃催收。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31.65%股份。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彭寿
注册资本:502512.9793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盛科技集团经审计总资产528.94亿元,资产负债率68%,营业收入200.05亿元,净利润14.68亿元。
凯盛科技集团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海玻璃100%股权、龙门玻璃100%股权和蚌埠中显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公司住所: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电子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材料的生产、销售;玻璃及原材料加工。
龙海玻璃主营业务为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与销售,主要资产为一条180t/d信息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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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3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公司住所: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玻璃及相关原料、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玻璃工艺技术服务。
龙门玻璃主营业务为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与销售,龙门玻璃生产线已于2020年1月起停产改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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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马炎
注册资本:陆亿叁仟贰佰柒拾陆万肆仟叁佰圆整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龙锦路123号
经营范围:从事超薄玻璃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深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副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与玻璃相关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
蚌埠中显主营业务为信息显示玻璃生产与销售,主要资产为一条150t/d信息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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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246号、第428号、第421号),交易标的均采用了成本法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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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海玻璃: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49,992.30万元,评估价值为54,921.08万元,增值额为4,928.78万元,增值率为9.86%。其中增值较多的主要项目是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6,134.99万元,评估价值为36,134.99万元。
2、龙门玻璃: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8,704.46万元,评估价值为14,539.12万元,增值额为5,834.66万元,增值率为67.03%。其中增值较多的主要项目是土地使用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8,887.38万元,评估价值为58,678.44万元,减值额为208.94万元,减值率为0.35%。
3、蚌埠中显: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84,888.26万元,评估价值为86,335.11万元,增值额为1,446.85万元,增值率为1.7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7,596.18万元,评估价值为7,370.28万元,减值额为225.89万元,减值率为2.97%。
详情参见三家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内容。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每一家标的公司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每一家标的公司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对该等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均予以认可。
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基础,据此确定本次三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3,611.6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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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一期款:
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26805.8万元。
第二期款:
在三家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均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将以人民币汇入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4、交接及期间损益
每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接基准日为该企业工商变更完成日的上月或当月月末(由甲、乙双方届时协商确定)。自工商变更完成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有权接管该标的公司,并有权作为股东通过该标的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进行其他处置。同时,甲、乙双方将委托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交接基准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在相关交接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及该标的公司将共同签署交接协议。
标的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由凯盛科技集团另行确定,本公司将提供相应配合;本公司及凯盛科技集团应协助全部标的公司争取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就每一家标的公司,如果标的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交接基准日的相关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则甲方应最晚在交接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该标的公司补偿相等于亏损金额的款项。如果标的公司在相关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则相关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归甲方享有,并通过标的公司向甲方分红的方式支付。前述相关期间的损益情况由审计机构通过交接审计予以确认。如果龙门玻璃的账面未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上述分红,双方同意龙门玻璃对应的分红款由另外两家标的公司从其未分配利润中支付。乙方作为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股东,应在交接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作出将相关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给甲方的股东决定,并在相关股东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红派现。
5、员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标的公司与其雇佣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在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和标的公司应在交接基准日之前偿清评估基准日之前产生的互负债务(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往来款);在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2021年1月1日至交接基准日的相关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后,如甲方和标的公司在相关期间产生新的互负债务,各方应在相关金额确定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偿清(以截至交接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往来款)。
如标的公司未能按时偿付甲方的相应款项,则乙方须在标的公司逾期还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替标的公司向甲方偿还逾期未偿还的款项,届时乙方代偿的款项由乙方自行向标的公司催收。
6、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如甲方已收到乙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则应在该等事实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款项归还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因乙方违约在先的情形除外。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乙方应在违约事项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同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因甲方违约在先的情形除外。
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议双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
7、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二)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经中国建材集团批准。
五、交易目的及影响
根据中长期战略规划,本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的光伏玻璃业务,在大股东的强有力支持下,本公司已成为中国建材集团从事新能源材料业务的资本运作和产业整合平台。本次交易系转让出与新能源材料业务关联度较小的信息显示玻璃业务,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持续保持现有光伏玻璃业务的稳定运营及拓展新能源材料相关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持续增强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与收益质量,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鉴于本次转让的信息显示玻璃业务在本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占比较小,预计不会对本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作本公司未来核心业务的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加快新项目建设,保持现有光伏玻璃业务的稳定运营及积极拓展新能源材料相关业务。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显示玻璃、新能源玻璃两大业务板块。本次交易完成后,龙海玻璃、龙门玻璃及蚌埠中显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将不再从事信息显示玻璃业务,以集中资源,聚焦新能源材料核心业务发展。
假设以2021年12月31日为股权交割日,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收益约5,679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均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11月2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属三家信息显示玻璃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参会董事 11 名,关联董事张冲、谢军、陈勇、任红灿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获得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已就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告知了我们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及进行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
2、本次股权转让,主要为了更加聚焦新能源业务的加速发展,出售资金有助于公司尽快投入新能源材料业务的产品研发、基地建设,为快速扩大生产规模奠定基础。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3、交易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转让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股权转让协议》;
6、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72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属三家信息显示玻璃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和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3,611.6万元。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三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冲、谢军、陈勇、任红灿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18,4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4,118万元,其中35,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其余79,11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授信2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73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李闻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属三家信息显示玻璃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所属三家信息显示玻璃子公司全部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转让所属三家信息显示玻璃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已辞职,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名,推荐唐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认为唐洁女士符合监事任职资格,同意上述提名。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监事会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在任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推举监事李闻阁先生在选举出新任监事会主席前代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75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
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实施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玻璃”)
● 投资项目名称:北方玻璃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18,451 万元
● 资金来源:其中35,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其余79,11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建设期利息1,333万元。
●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风险提示:
1、 资金总投入较大,资金筹措以及能否及时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2 、项目工期长,存在实际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3 、本次项目的预期收益是基于当前的估算值,随着市场竞争加剧,项目预期效益能否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抓住新能源行业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方玻璃拟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北方玻璃拟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北方玻璃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二)建设单位:北方玻璃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开发区东区厂区内的耀华高新技术产业园
(五)建设内容:建设一条1200t/d(一窑五线)太阳能基片生产线及五条深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供配电系统、压缩空气站、给排水系统、余热发电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水处理及循环水系统等公辅工程。
(六)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预计16个月。
(七)投资总额及资金筹措方式: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18,4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4,118万元(其中35,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其余79,11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建设期利息1,333万元。
本项目投产后需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其余流动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八)预期收益:
该项目建成后,预期年均销售收入121,123.58万元,年均税后利润14,681.73万元。本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76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
四、项目建成达产后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1、 资金总投入较大,资金筹措以及能否及时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工期长,存在实际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项目的预期收益是基于当前的估算值,随着市场竞争加剧,项目预期效益能否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本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76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11月26日收到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任振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振铎先生确认与本公司监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其它事项。
本公司谨此对任振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恪尽职守、 勤勉尽职的工作及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本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拟建议补选唐洁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监事会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在任全体监事的共同推举,推举李闻阁先生在选举出新任监事会主席前代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洁,女,53岁,大专学历,高级统计师。现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曾历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