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颜昌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11月26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增持告知函》,获悉公司持股36.9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颜昌绪先生通过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的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已达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持股36.9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颜昌绪先生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的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一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私募基金成立后成为颜昌绪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颜昌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4,000万元(含本数)。
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实现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锁定安排:自该基金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25日,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增持计划内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45,475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9,999,107.81元,已达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颜昌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一一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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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公告百分比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颜昌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
4、后续四川发展国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增持告知函》;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增持公司股份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