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1-03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中,待判决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 涉案金额:5406万元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02民初57号之一)〕,冻结北京凯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能源”)、刘汝龙及凯马汽车账户存款或相应财产金额为人民币4730万元。现将有关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名称: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银地西路9号院。
被告名称:
1、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东环路5888号;
2、北京凯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3692;
3、刘汝龙,北京凯马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案件事实
北京新能源与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篮子”)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凯马牌新能源车4000辆。北京菜篮子相继支付北京新能源3230万元购车款。后因合同所涉车型未进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备案名录,无法交付车辆,北京菜篮子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法院裁决北京菜篮子承担赔偿责任。北京菜篮子以被告违约为由将凯马汽车、北京新能源、刘汝龙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北京新能源与凯马汽车及本公司没有股权关系。北京菜篮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凯马汽车银行存款人民币4730万元。
(二)诉讼请求
北京菜篮子诉请三被告返还购车款3230万元、违约金646万元,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20年9月1日)1500万元、律师费等30万元共计5406万元。
三、本次诉讼进程情况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案审理程序尚未结束,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案件,切实维护好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