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1年11月26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注册和备案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同意授权张佑君、杨明辉两位董事,根据境内及香港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1.签署A股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
2.就H股配股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行为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代表公司办理前述与A股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以及前述就H股配股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办理向香港证监会申请A股配股相关批准登记事项、A股配股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等与A股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事项,以及就H股配股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关于调整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调整对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的现金增资方案,由分期分批增资变更为一次性增资,增资金额保持不变,仍为不超过15亿美元。
2.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备案及审批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就公司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597,267,249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就公司配股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二、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本次发行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在境外增发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H股股票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批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