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10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使用期限内,公司共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募集资金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10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3,468,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信达资产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26日,信达资产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信达资产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39,051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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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9年信达资产协议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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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信达资产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信达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达资产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目前,信达资产仍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信达资产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信达资产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